盐城市公开招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职人员公告

盐城招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职人员9名,需大专以上学历,男性40岁以下,女性35岁以下,3月26日至28日现场报名,地点盐南高新区分局。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职人员,主要负责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矛盾纠纷化解、秩序维护及辖区高校警务室日常运转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相关专职人员9名,其中女性不超过2名。具体岗位设置为: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秩序维护人员1名、派驻各街道矛盾纠纷调解人员5名,驻高校警务室专职人员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男性年龄4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35周岁以下。

3.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组织纪律性,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无不良嗜好。

(二)身体条件应聘人员应当身体健康,符合相关专职工作需要,同时应当符合下列标准:

1.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

2. 五官、体型端正,无脊柱侧弯、胸廓畸形、驼背等。

3.
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或者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

4.
单侧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且无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面容或者身体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口眼歪斜、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面颈部无瘢痕,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瘢痏,其他部位无影响功能的身体瘢痕(如创伤、烫伤、疤痕、胎记等)。

5.
无纹身,无重度腋臭,无肢体功能障碍。

6. 无影响语言正常表达的口吃。

7. 无影响从事相关专职工作的其他严重疾病。

(三)否决条件具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 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 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
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 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 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曾因违法违纪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9.
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0.
不适合从事相关专职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优先录用,符合优先条件的人员须在报名时一并提交证明材料。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26日至3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
报名地点:盐城市公安局盐南高新区分局一楼信访大厅(盐城市盐南高新区人民南路38号新龙广场8号楼),联系人:卞先生,电话:0515-69000118。

盐城市公开招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职人员公告

3.
现场确认:本人1个月内的正面1寸免冠彩照2张,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退伍证、表彰奖励证明、驾驶证、专业技能资格证书及符合优先招聘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核

对报名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且符合招聘基本条件的,资格审核合格。报名时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查者,应聘材料不予退回。

(三)能力测试

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能力测试。能力测试分为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主要测试基本法律常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考察应聘者从事相关专职工作所必备的基本素质,采取统一命题、考试、阅卷。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总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开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岗位适应能力。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核算应聘人员能力测试得分。

(四)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试,项目包括纵跳摸高、男1000米/女800米跑等。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招考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在体能测评达标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和人民警察招录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考察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原因放弃的,按照总成绩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平安盐南”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七)试用

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录用人员需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服从组织安排,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盐南高新区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标准执行,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注意事项

1. 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如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或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 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个人材料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凡是发现弄虚作假或欺骗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已经应聘录用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盐城市公安局盐南高新区分局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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