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景区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瘦西湖风景区管理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演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招聘岗位人数及工作职责
1.招聘岗位人数
女性演艺员3名
2.招聘岗位工作职责
执行瘦西湖风景区管理处演艺员服务规范及熙春台演艺班岗位职责,做好各类文艺活动表演工作,配合做好景区各项园事活动、宣传营销等工作。
报名条件
1.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具有江苏省扬州市户籍(含持有扬州居住证)的人员。
2.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专业不限;艺术类专业应往届毕业生学历放宽至中专(技校、职高)。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无不良信用记录。
5.形象好、气质佳,身高1.60-1.70米,体重不超过55公斤,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
6.有责任心,吃苦耐劳;口齿伶俐,普通话标准,具有较好的交流沟通能力。
7.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艺术特长:
(1)具备古筝演奏基本功,熟练掌握古筝演奏技巧,具备较强视奏能力(有舞台表演经验或同步精通其他民族乐器演奏的优先考虑)。
(2)具备舞蹈基本功,掌握民族舞、古典舞技巧,有舞蹈编排能力(有舞台表演经验的优先考虑)。
(3)具备民族、美声或清曲等唱法功底,熟悉经典曲目,音色优美、音准节奏好(有音乐类奖项或大型演出经历或清曲表演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时间:2025年3月17日-3月23日
8:30-11:00 15:00-17:00
2.地点:瘦西湖风景区管理处办公区大会议室(扬子江北路405号)。
咨询电话
0514-87351799
3.报名材料
(1)报名表。报考人员自行下载《瘦西湖风景区管理处编外演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
(2)户口簿、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验证期内);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或推荐信等原件及复印件;
(4)具备艺术特长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电话通知审查结果。
(三)面试
面试采取自我介绍、艺术特长展示与现场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体检
根据入围考生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五)考察
入围考察人员需提交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居住地社区鉴定材料以及毕业院校鉴定材料(毕业2年内的提供)等。
(六)公示
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瘦西湖官网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
(七)岗前培训与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证反映举报不实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岗前培训。岗前培训考核合格的,与扬州园景管理培训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不服从工作安排、违反劳动合同有关规定、不遵守单位规章制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人员劳动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和个人表现可继续签订劳动合同。
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对自己报名信息作出承诺,填写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名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落款时间须在2025年3月23日及以前。
(2)报考人员需在报名表中如实告知是否存在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手术史、疾病史和心理健康等问题。若报考者未及时主动告知有关事项,在正式录用后出现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情况,瘦西湖风景区管理处有权主动解除聘用关系。
(3)招聘流程进行期间,报考人员应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取得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环节的,视为放弃。
(4)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其他未尽事宜,由瘦西湖风景区管理处文创演艺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0514-87351799
纪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0514-87370058
扬州市瘦西湖风景区管理处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