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甸沙乡卫生院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相关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4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21条措施的通知》(昆政办〔2023〕28号)、《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昆人社通〔2024〕222号)文件精神,为促进青年就业见习,为其创造良好的就业条件,结合甸沙乡卫生院发展规划、科室设置及科室人员需求,甸沙乡卫生院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5年就业见习人员。
一、招聘条件
(一)报名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诚实守信,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全日制非在籍(含保留学籍)学生;在云南省内未参加过就业见习、未就业(含灵活就业)、在云南省内登记失业的(求职)人员;
3.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时间计算毕业证落款时间自然向后延续2年时间内;
4.未参加过各类享受政府补贴的就业;未从事过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工作;
5.16-24岁有相关专业毕业证的失业青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4.患有严重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的。
(三)薪资待遇
1.见习期为3-12个月,见习期间每月基础工资2300元+科室绩效;医院提供汉族伙食(个人每月缴纳200元),住宿自理。

2.见习期3-12个月,见习期满协议自动解除,见习期间可自愿离开见习岗位,待遇取消,终止合同。
3.按规定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招聘岗位

甸沙乡卫生院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