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山镇街道临时性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南通市崇川区狼山镇街道招聘3名临时性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秩序员),工作时间每天4小时,每月96小时,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人数招满为止),有意者请携带相关资料到狼山镇街道办事处3楼301(世纪大道401号)报名,联系电话:0513-85718099。

为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帮扶和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全面提升就业援助质效,兜牢民生底线。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性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3名临时性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秩序员)。

工作地点:根据工作需要,服从安排到相关村(社区)。

工作时间:每天4小时,每月96小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须符合《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并经我市认定且当前就业困难人员身份有效的对象,优先录用符合岗位条件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和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特殊困难人员。

三、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守纪律,吃苦耐劳;

3.报名人员不能为企业法人,不能为股东、出资人之一,个人名下不能有工商营业执照。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南通市崇川区狼山镇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招聘。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人数招满为止)。

2.报名地点:狼山镇街道办事处3楼301(世纪大道401号)。联系电话:0513-85718099。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3)报名申请表(见狼山镇街道临时性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附件)。

(4)自就困认定当月到报名当日的个税证明。

4.报名注意事项:

(1)本人直接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按上述要求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员须根据自身条件,对照《公告》规定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应对自己所填表格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聘用的,责任自负。

(3)对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无论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到何阶段,当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招聘办法:根据报名人数情况,进行适岗评价,以评价分数高低录用。

五、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工资待遇、聘期

1、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每小时24元,并按规定为符合条件人员缴纳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

2、协议期限最短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期满后自行退出岗位。

七、其他

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纪检部门电话:0513-85718094(狼山镇街道纪工委)。

南通市崇川区狼山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2024年8月

狼山镇街道临时性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附件: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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