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牡丹江市第一高级中学招聘“国优计划”毕业生公告

牡丹江市第一高级中学招聘2025届“国优计划”毕业生教师,不限学科,7个名额。报名时间2025年2月14日至24日,需符合条件并提交相关材料。面试时间2月25日。

为引进优秀和紧缺专业教育人才,促进教育可持续发展,按照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教师〔2023〕5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招聘“国优计划”研究生教师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招聘2025届“国优计划”毕业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学科结构合理,向专业紧缺学科倾斜的原则。

2.坚持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相结合的考核优选原则。

3.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招聘,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牡丹江市第一高级中学计划招聘教师7人,不设具体学科要求。

三、招聘对象

(一)招聘对象

2025届“国优计划”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能够执行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具有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4.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及与申报岗位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

5.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2月14日(含)至2007年2月13日(含)期间出生。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实施步骤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及试讲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牡丹江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mdj.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计划、招聘条件、面试程序等内容。

(二)网上报名及审核

报名时间:2025年2月14日9:00至2月24日17:00

报名材料: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2025年度牡丹江市第一高级中学招聘“国优计划”毕业生报名登记表》。(注:报名人员需在省教育厅下发的《2025年“国优计划”毕业生名单》内)。

发送邮箱:0453_rsk@163.com。

报名审核:招聘单位于2025年2月14日9:00至2月24日17:00期间对考生材料进行网上审查。考生可登录个人报名邮箱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25年2月25日上午8:30。

面试地点:牡丹江市第一高级中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考生)。

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及试讲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①结构化面谈满分3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理论知识、专业理论知识、组织协调能力等。具体考核内容包括:教育理论知识、专业理论知识以及案例分析,面试时间为5分钟。②试讲主要方式为模拟课堂教学,满分70分。内容为高中同步必修教材试讲,测试时间为10分钟。

考生面试结束后,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余下5位考官的分数相加并除以5,即得出该考生的最终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四)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依据用人单位的学科需求和考生面试成绩,报考同一学科岗位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双向选择(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由用人单位、市教育局、毕业学校及考生本人共同签订就业协议,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用人单位不得优先选择同学科成绩低的考生,且双向选择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或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则不予录用。

(五)考察、体检

1.考察。用人单位依据相关规定及岗位要求,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调研、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进行教职工准入查询、涉罪信息查询以及与被考察人面谈等多种方式,全面深入地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水平、心理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无刑事犯罪记录及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岗位适应性以及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等,其中,考察内容突出政治标准。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据此撰写书面考核意见,上报至‘国优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于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将为其提供一次复检的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六)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经研究同意,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牡丹江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档案转至牡丹江市后,再按照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如未能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有关要求

1.此次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程序,遵守工作纪律,实施回避制度。

2.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保持电话畅通,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看有关事项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咨询电话:0453-6171879

举报电话:0453-6171882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2025年度牡丹江市第一高级中学招聘“国优计划”毕业生公告附件:《2025年度牡丹江市第一高级中学招聘“国优计划”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牡丹江市教育局“国优计划”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2月14日

2025年度牡丹江市第一高级中学招聘“国优计划”毕业生公告附件:2025年度牡丹江市第一高级中学招聘“国优计划”毕业生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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