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区总工会机关业务建设,不断提升工会工作质效,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加强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总工发〔2016〕37号)、《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工总〔2019〕32号)、《湛江市总工会关于印发<湛江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湛工总〔2024〕10号)和《关于同意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批复》文件精神和要求,区总工会委托第三方公开招聘1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委托第三方公开招聘1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负责工会财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群众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群众工作能力。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会计学专业,具有会计从业有关资格(有机关事业单位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5.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7.愿意在应聘岗位服务3年(含)以上。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纪律处分的。
(2)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以及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不应聘用的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5年3月27日至3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办法及需提供的材料:应聘者请自行下载附件《经开区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表》(在报名表贴照片处贴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1寸证件照片)并如实填写,并带上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申请,打印纸质版)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正面蓝底免冠1寸证件照片3张,在报名期限内到湛江市霞山区人民大道南18号华侨大厦7楼702房现场报名。
3.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经初审合格的人员,将通过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初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实操”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综合分析、沟通表达、逻辑思维等能力,以及对岗位专业知识和业务内容的理解。
五、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至低进行等额递补。
六、体检
考察合格者,在指定医疗机构自行体检。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从高至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前2个月为试用期),期满视工作表现进行续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八、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等问题而出现空缺的,可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次序递补人选。
九、用工方式
由经开区总工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试用,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十、薪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按照现有《广东省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方法(试行)》《湛江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细则(试行)》《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薪酬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核定工资标准。
报名咨询电话:18922098978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或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本公告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2025年经开区总工会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表.doc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