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维护湖南湘江新区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切实提高社会治安防控和风险防范能力,根据当前工作需要,湖南湘江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0名勤务协助人员,派遣到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协助勤务工作,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勤务协助人员80名。具体的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见下表:
职位 名称 |
招聘 计划 |
性别 |
最高年龄要求 |
最低 学历要求 |
学位要求 |
专业 |
身高 |
其他 要求 |
岗位一 |
64 |
男 |
25周岁 |
大学本科 |
学士 |
不限 |
175厘米以上 |
退役军人最低学历要求可放宽至大学专科,学位不限,最高年龄放宽至30周岁。 |
岗位二 |
5 |
女 |
25周岁 |
大学本科 |
学士 |
不限 |
160厘米以上 |
|
岗位三 |
4 |
女 |
30周岁 |
大学本科 |
学士 |
中国语言文学类相关专业 |
160厘米以上 |
|
岗位四 |
1 |
男 |
30周岁 |
大学本科 |
不限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175厘米以上 |
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
岗位五 |
1 |
女 |
30周岁 |
大学本科 |
不限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160厘米以上 |
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
岗位六 |
5 |
男 |
35周岁 |
高中 |
不限 |
不限 |
168厘米以上 |
持有驾驶证A1A2B1证照其中任一一种 |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勤务协助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体职位的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18周岁以上为2006年9月30日以前出生的;25周岁以下为1998年9月1日之后出生的;30周岁以下为1993年9月1日之后出生的;35周岁以下为1988年9月1日之后出生的。
4.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有吸毒、嫖娼、赌博、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等劣迹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曾在长沙市公安局机构内工作被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存在不良行为及情形的。
5.公告发布之日为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在职勤务协助人员的。
6.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次类推)。
7.不适宜从事勤务协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和现场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报考时间和方式
招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网络报考时间为2024年9月9日(星期一)9:00至9月14日(星期六)12:00。本次网上报名的同时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4日(星期六)17:00。
报名网站为长沙人才网(http://zk.cshr.cn/),报考人员登录本网站报名系统,填写《2024年湖南湘江新区招聘勤务协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上传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照片(蓝底或白底)。上传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中文版),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岗位所需其他证件材料。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公告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的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审查、聘用时考察,并贯穿聘用工作全过程。
(三)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
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岗位四”和“岗位五”须提供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原件、“岗位六”须提供驾驶证原件、《2024年湖南湘江新区招聘80名勤务协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手写签名的诚信考试承诺书等材料。凡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笔试的资格。未按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该职位招聘人数比例一般不低于2:1,招聘人数较多的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经相关部门同意适当降低比例或者调整职位计划。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自行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时间及地点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须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
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时间待定)。成绩公布后,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指定时间内到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政治工作办公室递交书面查分申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并附复印件),查分结果由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向考生反馈。
考生违纪违规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设两道题,时间总共5分钟,满分100分。
如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经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批准,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招聘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招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同场次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三)体能测评
面试结束后,参与面试的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体能测试内容: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要求执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凡未参加或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体能测试的报考人员不记录成绩。
五、体检和心理测试
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心理测试的人选。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体检和心理测试时间、要求参见体检通知,请关注报名网站。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包括涉毒毛发检测和心理测评,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结果公布3日内(含当日)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凡不参加体检、涉毒毛发检测和心理测评以及不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体检、涉毒毛发检测和心理测评的人员,不得进入考察环节。体检、涉毒毛发检测和心理测试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空缺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递补人员)。凡在体检、涉毒毛发检测和心理测试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六、考察
参照相关政策和聘用职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录取资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递补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涉毒毛发检测和心理测试、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与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签订劳动合同。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自暂缓作出聘用结论之日起90日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终止聘用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本次招聘工作。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九、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参照湖南湘江新区原区招派遣到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的勤务协助人员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经费由财政全额保障。劳动合同签订四年期限,到期后劳动关系终止。
十、特别提示
体能测评合格但未能进入体检程序的人员,经本人同意,纳入后备人才库(期限一年,起始时间从通过体能测评之日起计算),相应岗位出现空缺时,从后备人才库中按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本次招聘所有公告以长沙人才网(https://www.cshr.cn/)发布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请大家密切关注网站相关公告。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招聘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除交体检医院的体检费外不收取任何费用。如社会上出现假借招聘机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招考机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次招聘政策由湘江新区政法工作部和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31-88856786(限工作时间)。
附件:《诚信考试承诺书》
中共湖南湘江新区工作委员会政法工作部
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