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
实行编外合同制管理,执行编外合同制教师相关待遇,签订劳动合同。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三)招聘岗位、计划数及具体条件
招聘总人数约8人,以实际需求为准。
招聘岗位:
小学语文教师:约7人
小学体育教师:约2人(足球、篮球专业优先)
具体条件如下: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35周岁及以下指1989年8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