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拾里悦府幼儿园是小区配套的一所新建公办园。园所占地面积3600㎡,建筑面积3200㎡,户外活动面积2530㎡,核定班额为12个教学班,秋季学期拟开办6个班级。
幼儿园硬件设施完善,配备阅览室、科探室等多种功能教室,户外场地设计科学,充分考虑幼儿探索需求,注重游戏与体能的结合,为幼儿提供安全、有趣的户外活动环境。
园所照片
报名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岗位要求所规定的条件。
报名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失信惩戒对象;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招聘岗位
保健员 1名
岗位要求:
1.年龄:45周岁及以下;
2.学历:大专及以上;
3.专业:医学相关专业;
4.持有保健人员上岗证书或培训证书,暂未取得保健人员上岗证书或培训证书的,应持有医师资格证、护士证等证书,并承诺一年内取得保健人员培训证书或上岗证书;
5.持有健康证;
6.专业能力强,有幼儿园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1.请有意向者于2024年9月14日星期六12:00前,将报名材料电子档(带照片)按顺序排列一并以压缩包形式邮件发送,邮件主题和文件均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手机号码”,发送至邮箱:Slyfyey@lg.gov.cn。
2.报考人员如对招聘公告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相关疑问,请咨询邱老师0755-28286912(9:30-11:30,15:00-17:30)
3.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拾里悦府幼儿园
(二)报名材料
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报名表(附件1,需附照片,word电子档);
2.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excel电子档);
3.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4.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
5.资格证书;
6.健康证、荣誉证书等材料;
7.承诺书(手写签名按指模)(附件3);
8.证明(附件4):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9.工作经历等材料(合同、社保、工资单、聘用证书等)。
注:请将上述报名材料整理成一个压缩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面试现场所有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请扫码下载相关附件:
附件1.报名表
附件2.报名信息采集表
附件3.承诺书
附件4.证明(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三)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材料初审
1.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通过,进入考试环节;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资格初审仅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2.进入考试环节的人员将通过邮件或短信、电话形式通知。
(五)综合审核
1.面试时间:待定,资格初审入围后通过邮件或短信、电话通知。
2.面试地点:待定,资格初审入围后通过邮件或短信、电话通知。
3.面试方式:待定,资格初审入围后通过邮件或短信、电话通知。
(1)自我介绍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个人综合素质、学前教育工作业绩、个人业绩等内容。
(2)现场答辩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个人能力、素质、专业知识水平等内容。
(3)专业技能展示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技能水平、特长、经验等。
4.面试结果:通过邮件或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面试者。
(六)体检
1.面试通过后招聘单位将安排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公示
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拟聘人员公示事项。
(八)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九)有关说明
1.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2.薪酬待遇:参照市区公办幼儿园聘用教职工工资方案执行。
3.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本科及以上”,专业要求为“学前教育”,考生为本科学历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但大专学历的专业为“学前教育”,则不符合要求。
4.公示结束后,拟录用人员自愿放弃录用资格,则按综合考核成绩排名依次进行补录。
5.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开展培训或办理聘用手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