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和谐家园花园幼儿园招聘启事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和谐家园花园幼儿园现招聘保育员和实习生,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17日,有意者请将简历发送至hxjyhyyey@lg.gov.cn,并致电13823373494咨询。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和谐家园花园幼儿园是一所市一级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幼儿园位于南湾街道和谐家园小区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440307MB2D345564。幼儿园占地面积2700.01㎡,户外活动场地面积1420㎡,办园规模10个班。幼儿园园所独立,绿植花草围绕,空气清新,环境优美,设施齐全,拥有宽敞明亮的教室和配套齐全的办公场所,为孩子和老师们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

(自动轮播)

一、招聘基本条件

01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岗位要求所规定的条件。

02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失信惩戒对象;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

保育员 1名

岗位要求:

1. 学历:大专及以上;

2. 年龄:45周岁及以下;

3. 专业:不限专业;

4.
持有保育员上岗证(按照有关规定,保育员需持有(广东)省、(深圳)市教育、卫生、人力资源和保障等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发放的上岗合格证书);

5. 持有健康证;

6. 具备以下任意条件者优先:

①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②有幼儿园工作经验。

实习生 1名

岗位要求:

1. 学历:全日制本科或全日制大专在读生(需提供学校在读证明及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

2. 专业:学前教育及教育类相关专业;

3. 年龄:25周岁及以下;

4. 持有健康证;

5. 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优先;

6. 热爱教育事业,工作细心,耐心,有责任心。

三、报名时间

01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17日下午6点截止,欢迎投递简历到邮箱:hxjyhyyey@lg.gov.cn;

02

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手机号码”,我们会有专人跟您联系!

03

报考人员如对招聘公告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相关疑问,请咨询13823373494蒋老师(8:30-12:30,14:30-17:30)。

四、招聘流程

01 报名材料

(1)报名表(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和谐家园花园幼儿园招聘启事附件1,以word格式提交);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以excel格式提交);

(2)身份证、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证书、教师资格证及验证证明;

(5)承诺书(附件3);

(6)证明: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附件4);

(7)工作经历、荣誉证书等材料(合同、社保、工资单、聘用证书等)。

注:证件类资料均需验原件、收复印件。

请扫描二维码下载报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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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03 材料初审

(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招考单位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通过,进入考试环节;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2)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进入考试环节的人员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形式告知。

04 综合考核

(1)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方式及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资格初审入围后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

(2)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考核事项。综合考核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05 体检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06 公示

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拟聘人员公示事项。

07 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五、有关说明

1.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2.薪酬待遇:参照深圳市龙岗区公办幼儿园聘用教职工工资方案执行。

3.本次招聘拟聘人员入职时间为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具体到岗时间待定。

4.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开展培训或办理聘用手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4.证明.docx

附件3.承诺书.docx

附件2.报名信息采集表.xlsx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和谐家园花园幼儿园招聘启事附件1.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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