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协会(下称“省医调协”)是为了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促进和谐社会,以及平安医院建设和医疗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建设。于2015年12月10日,“省医调协”由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经海南省民政厅批准成立,是海南省从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构,并发起设立海南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从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医疗风险研究管理、人民调解理论研究、风险管理咨询服务、组织或接收学术交流研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以“合理合法、公平公正、中立便民、及时高效”的工作原则,本着“科学、严谨、专业”的工作态度,为医疗纠纷调解提供制度保障。根据当前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需要,加强海南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协会医学专家队伍及调解员队伍力量,特此公告,招聘条件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政治敏锐性。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诚实守信,公正廉洁,保守工作秘密,维护医疗调解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3、富有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热心公益事业,关心患者权益,尊重医疗行业的特殊性,致力于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4、热爱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事业、懂法律、懂医学、同时具备其它相关专业知识的医疗纠纷评审意见及调解员。
二、兼职医学评审岗
岗位职责:
结合专家意见,完成医疗纠纷案件综合评审意见的书写工作;
岗位要求:
1、具有本科医学专业背景,或从事过临床医疗工作者优先;
2、工作责任心强、具备职业道德修养且熟知相关法律法规;
3、工作地点:海口
4、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均可应聘,待遇面议。
三、兼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岗
岗位职责:
1、受理医疗纠纷案件并根据调解流程进行系统录入、专家邀约、对纠纷当事医生进行调查笔录、根据案情和调解规程进行调解,利用法理情等方式沟通并达成调解协议;
2、协助专职调解员办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相关工作。
岗位要求:
1、医学、法学专业或从事过调解工作优先,本科(含)以上学历,诚信、专业、有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品格;
2、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及相关的管理软件;
3、有积极进取、较好学习能力、热心、细心、恒心和耐心;
4、扎实的医学、法律知识、较强的沟通和协同能力;
5、工作地点:全省(调解员注明工作区域);
6、凡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均可应聘,待遇面议。
四、联系方式
1、请将个人简历发至我们的邮箱,邮箱:hnytx20240101@126.com (请备注应聘岗位,),我们将根据简历筛选合适的面试者,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联系电话:0898-66512533 杨小姐;工作时间:8:00-12:00 14:30-17:30;
3、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中路52-6号昌海商务大厦七楼7A室。
海南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协会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