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金之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泸州纳溪区公开招聘19名警务辅助人员,对象为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4日至14日,地点为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409办公室,现场报名。

因工作需要,泸州市纳溪区金之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受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指由泸州市纳溪区金之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劳务派遣到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9名(勤务类男性),若报名人数未达到1∶2开考比例,则相应缩减聘用人数。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一)招聘对象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新进城落户人员,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以及符合国家和省市规定优先聘用的其他人员。(二)招聘范围招聘对象户籍地不限,但在泸州市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有固定住所。

三、报考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3.学历要求为:高中及以上(需在入职后两个合同期(四年)内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否则合同期满后不予续聘):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5.
年龄18周岁及以上,不超过35周岁(出生日期为1989年3月15日至2007年3月14日期间),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口齿清楚。6.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遗属、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持有机动车驾驶证者(含摩托车驾证)。7.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5.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依法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11.曾在本市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自行辞职不满1年的;12.具有文身、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或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的;13.不宜从事剧烈运动的;14.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工资薪酬及福利待遇1.工资薪酬按《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辅警待遇调整方案》执行。2.部分岗位另有岗位补贴。3.享受其他政策待遇。包括“五险一金”、商业保险(意外伤害险、补充医疗险)和教育训练、表彰奖励、慰问优抚等。

五、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

通过“平安纳溪”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相关招聘信息。

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14日(工作日)。

2、报名地点: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409办公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需提供的证件及证明材料。报名人员需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提供相关材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同时需自行在学信网下载并打印后提交)和具有与工作相关特长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2)报名人员非泸州市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户籍人员,需自行提供居住在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如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3)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新进城落户人员,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或证件原件和复印件;(4)个人信用报告(各大银行征信中心均可查询打印)。

泸州市纳溪区金之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实行现场资格确认及后续工作中的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报名者应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应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考核时间及内容:

1、考核时间:本次招聘将建立招聘微信群,招聘各流程相关时间、地点等事宜均在该群发布,错失公告信息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请考生报名时扫描二维码,并主动及时查看相关群公告。2、考试内容。(1)体能测试(100分)。体测项目:1000米跑、4×10米折返跑、立定跳远,每个单项为100分,每单项低于35分的视为0分,体测成绩折合为100分。体测成绩=(1000米跑+4×10米折返跑成绩+立定跳远成绩)÷3。考务组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2)笔试(100分)。笔试实行闭卷考试。内容为基础法律法规常识(50分)、基础公文常识(30分)、时事政治(20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3)面试(100分)。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与访谈相结合。根据体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不低于1:1.5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4)总成绩核算(100分)。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x30%+笔试成绩x30%+面试成绩x40%。体检: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各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并列的,按照体测成绩高低确定排序,体测成绩仍然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体检分为身体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心理健康普查实行过关测评。血检、尿检为必检项目。身体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评费用自理(约600元左右)。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复检(复测)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复测)结果为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察体检合格者予以考察,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告相关要求执行。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在对应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体检、考察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经查实后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对反映问题经查实且属于不能聘用情形的,不予聘用。签约试用:公示结束后,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由泸州市纳溪区金之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务用工合同,以劳务派遣形式,派遣到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岗前培训: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为期1个月的封闭式岗前职业学习培训。试用期考核:由用人部门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为期2个月的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按基本工资的80%发放。发现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况的,予以解除劳务用工关系。

六、纪律监督招聘工作按照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贯穿始终,由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督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组织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严肃追究责任。监督举报电话:0830-4118701。

七、其他1、本次招聘将建立微信群,招聘各流程相关时间、地点、公示等周知事宜均在该群发布,错失公告信息造成的后果概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请报名人员现场扫码进入招聘工作微信群(需备注真实姓名),主动查看相关公告,群内禁止发言,若有疑问请电话咨询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政工室警辅办0830-4118610。2、本次招聘除体检费用自理外,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本公告由纳溪区公安分局负责解释。特此公告

泸州市纳溪区金之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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