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本单位工作人员,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退休影像医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退休影像医师1名,具体要求详见《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口腔门诊部2025年公开招聘退休影像医师岗位表》。
二、应聘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已退休,年龄55周岁至63周岁之间(1962年1月1日至1970年1月1日之间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证书;
6.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报考者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与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口腔门诊部组织实施,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报名前通过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tzpc.edu.cn)向社会公布招聘事项。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次报名采用邮箱方式进行。所有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kqmzb@tzpc.edu.cn,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或补充材料。
报名、报名资料上传时间:
2025年3月8日09:00—2025年3月12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5年3月8日09:00—2025年3月13日12:0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5年3月8日09:00—2025年3月13日17:00。
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5年3月8日09:00—2025年3月14日12: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登陆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口腔门诊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表》。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岗位表》等,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报考。
(2)报名时个人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
将下列材料原件扫描成图片,粘贴到“报名表”模板中(附件2),以word或PDF格式提交到报名邮箱,不接受单张图片打包压缩格式。
①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②学历证书;③影像医师资格证书;④退休证书。
(3)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考人员须符合《岗位表》中关于资格条件的要求。
(5)报名结束后,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3.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录用资格等。资格初审结果请在报名邮箱查询。
资格初审工作由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口腔门诊部负责。报名期间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根据应聘资格条件和岗位所需要求,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须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审核单位应及时下载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使用。
4.资格复审、发放准考证
现场资格复核时间:2025年3月15日7:30-8:00
现场资格复核地点: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口腔门诊部(泰州市迎春东路8号)
参加现场资格复核的医师须提交审核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报名表,需打印并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
(4)影像医师资格证书;
(5)退休证。
现场资格复核合格的医师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时间:2025年3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方式: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职业技能、基本素质、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线。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网站公布。
(四)体检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由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口腔门诊部组织实施。体检费用按实收取,由医师自行承担。
(五)公示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口腔门诊部严格按照招聘相关政策和本《公告》的有关要求,从考试成绩、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报泰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审核后在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的监督。
招聘环节中因应聘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应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录用
公示结束后,由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口腔门诊部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务协议。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口腔门诊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18752622868(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口腔门诊部)。
监督电话:0523-86664025(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
0523-86664005(泰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举报邮箱:rsc@tzpc.edu.cn
咨询时间:工作日08:30-11:30、14:00-17:30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口腔门诊部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