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站级指挥员共29名。政府专职站级指挥员实行劳动合同用工制度,主要负责支队下属的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的管理指挥工作,执行24小时驻勤工作制。正式上岗前需接受为期6个月的岗前培训(3个月适应性培训和3个月实战化训练)和6个月的跟岗实习,完成培训任务且通过考核的任命为副站长或副指导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社会人员,限男性。
二、报考条件
(一)各类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社会青年。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本科学历的须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录取且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研究生学历的须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下同)。
2.部队或消防工作经历。应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且2年部队或消防工作经历。
(二)除上述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
3.热爱消防救援职业;
4.具有岗位所需的心理素质;
5.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4年8月3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军队自主择业干部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军队服役期未满退出的;
6.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烈士子女;
2.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中有重大立功(战时三等功或平时二等功以上)表现的;
3.警校毕业的;
4.毕业于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的;
5.具有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
6.体育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法学类、政治学类等专业类别毕业的;
7.身高175CM以上,取得国家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以上证书,形象佳、气质好。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查询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站级指挥员(站长助理及以上职务)的具体岗位、人数、要求等,详见《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站级指挥员招聘简章》。
(二)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9月25日18:00。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站级指挥员招聘报名表》,可填报3个意向工作地点,并将报名表电子版、近期2寸证件照电子照片及相关报名材料,打包压缩以“姓名”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343760537@qq.com)。相关报名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技能证书(如有)等扫描件;学籍学历查询表,个人履历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2.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四、应聘考核
应聘考核分心理测试、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计划于2024年10月开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招聘实行全程淘汰制,应聘考核项目有一项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一)心理测评。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
(二)体能测试。主要测试肌肉力量、肌肉耐力和柔韧素质等。测试科目为1500米跑(8分30秒内为合格)、立定跳远(1.7米以上为合格)、俯卧撑(1分钟内20个以上为合格)。其中1500米跑只允许当场测试1次。立定跳远和俯卧撑当场测试不超过2次。任一科目不合格,则体能测试不合格。注意:参加体能测试前,考生的身体状况必须能够适应剧烈活动,否则取消体能测试资格。
(三)笔试。笔试科目设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满分70分;《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为30分。两科并卷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合格线将统一划定。
(四)面试。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在笔试、体能测试、心理测评达到合格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开展,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责任感与进取心,以及入职动机、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等。面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五、确定入围对象
应聘考核合格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政审和资格审查对象。总成绩按如下计分规则计算:
(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社会青年与部队或消防工作经历的考生分开排名。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二)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若合格考生人数不足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时,按照合格考生人数的三分之一确定入围对象。
六、体检、政审和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和资格复审。体格检查标准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考生对体检结果持有异议并申请复检的,经研究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相关费用由考生承担。
政审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由考生填写政治审查表,招聘单位向驻地公安机关及所在村(居)委会或学校确认。
资格复审主要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应将下列材料按顺序整理好后装入档案袋,按通知要求提交材料:
1.报名表(需粘贴2寸证件照);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有学位证的还须提供所获学位的《认证报告》1份(上网查询并打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
5.有服役经历的,需提供本人《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含工作年限的工作证明。
七、聘用和递补
应聘考核、体检、政审和资格复审均合格的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泉州消防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应按通知要求时限报到,办理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参加岗前培训和考核,试用期为6个月。岗前培训一个月内拟聘用人员离职的,予以递补。
八、薪酬待遇
按照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薪酬待遇有关规定执行,年薪不低于10万,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保险、公积金)。提供工作期间的伙食和服装,每年享受工会权益、年休假和单位安排的1次免费体检。表现优异者,可优先推荐入党,可享受免费疗养。表彰奖励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群团组织表彰奖励范围;在景区门票优惠、看病免排队、子女入学入托等方面享受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同等优待政策。持有国际ACSM、ACE、NSCA、NASM四大认证机构教练资质证书、健身教练国家职业资格证书、CSCC(中国体能训练师)资质证书、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证的,可享受500-1000元的专项人才补助。
九、招聘咨询
招聘咨询电话:0595-36616558,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至11:00,下午15:00至17:30。
具体招聘政策详见《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站级指挥员招聘政策问答》。
十、特别提示
此次招聘由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聘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应聘人员应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消息通知,根据公告安排参加各项考核。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期间,应聘人员不得着带有消防标识等消防相关的服装。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