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深入企业的常态机制,促进泉山区行政执法机关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服务企业发展,营造法治化、市场化的营商环境,根据《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徐州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泉山区司法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选聘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10名,选定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10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聘选定范围
(一)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选聘范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职律师、律师、高等院校专家学者、知名媒体人、企业负责人、行业协会负责人等社会各界人士。
(二)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选定范围:工商企业、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社会团体或村居社区等。
二、选聘选定条件
(一)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具备较高的政策、法律理论水平和行政执法监督基本知识,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表达能力;
3.热心支持和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广泛联系群众,确保有一定的时间和精力;
4.具有本区户籍或者在本区连续居住三年以上,十八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依法治理、依法经营、诚信守法,自愿承担社会责任;
2.热心支持和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广泛联系群众,能积极参与调研、座谈、问卷调查等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3.设有法律事务机构(人员)或聘有法律顾问,在行业或区域内具有一定代表性;
4.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设在泉山区行政区域内;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主要工作内容
1.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就我区优化营商环境、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根据区司法局工作部署,收集涉及行政执法的社情民意,提供基层行政执法有关数据资料,提供涉企行政执法有关基本情况;
3.根据执法监督工作需要,应邀参与区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现场观摩、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以及行政执法专题调研评估等活动;
4.向区司法局反映群众对本区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意见、建议;
5.承担区司法局委托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事项。
(二)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主要工作内容
1.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本企业、本地区行政执法工作和有关民生服务效能、营商环境的情况和动态,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2.对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违法、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向区司法局及时反应,并协助调查;
3.收集涉及行政执法的社情民意,提供基层行政执法的有关数据资料;
4.受邀参加区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监督、调研、座谈、观摩和其他有关活动。
四、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20日。
五、报名方式
请在本页面下载打印填写《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报名表》《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申报表》。报名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表》(一式二份),申报执法监督联系点需如实填写《申报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单位公章,相关材料请于2025年1月21日前邮寄至泉山区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也可将电子版发送邮箱。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解放南路189号;联系人:朱楠;联系电话:0516-81916353;电子邮箱:xzqsfzb@163.com。
附件:1.泉山区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申报表
2.泉山区司法局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报名表
泉山区司法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