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市政协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及《汕头市公务员调任、转任工作实施细则(暂行)》等有关规定,政协汕头市委员会办公室开展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范围
1. 选调职位和人数:副科长或三、四级主任科员共4名。
2. 选调范围:汕头市市直、各区(县)直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公务员)。
二、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选调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基本条件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1. 中共党员。政治坚定、清正廉洁;党性观念强,道德品行好,工作态度端正;无违纪违法记录及不良社会信用记录;身心健康。
2. 年龄38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后出生)。
3.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4.有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
5. 现任副科职干部或三、四级主任科员;根据有关规定,副科职干部需满任职试用期,有服务年限要求的需满服务年限;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
6. 与汕头市政协(含专职常委)及机关、联谊中心在职在编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以及调入后按照有关规定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其他人员,不列入选调范围。
三、选调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4年8月8日上午8:30至8月13日下午17:30。
2.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方式。报名人员登录汕头市政协网站(http://stzx.shantou.gov.cn/),下载《政协汕头市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填写后将报名表发送至粤政易(政协汕头市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科,谢思蓝同志)。
(二)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工作证原件,携带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2张,按照公布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各100分。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进场考试。笔试、面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有关事项通知在汕头市政协网站公布。
1. 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具体时间安排、考试地点及有关事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文字写作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报名人数不足12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2. 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请按通知要求到汕头市政协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地点:汕头市海滨路9号市人大政协办公大楼4楼446室(组织科)。
考生应提供如下资料:
(1)《政协汕头市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现职务任免审批表或任免文件复印件(需单位盖章证明与原件相符);
(5)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 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岗位匹配情况。
4. 确定体检人选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名单,在汕头市政协网站公布。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考官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转任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1.统一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汕头市政协办公室支付。
2. 组织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选调考察对象。按照干部考察的有关规定,组织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考察不合格或者本人放弃选调的,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对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在汕头市政协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入围对象,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若因个人原因无法转任或自动放弃者,取消选调资格,视情况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
四、有关事项及纪律要求
1. 本次公开选调的公告、笔试人员名单、入围面试人选、体检对象、拟选调人员等事项,在汕头市政协网站公布。
2. 本次公开选调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3.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提供的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特别是不列入选调范围对象报考的,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
4.本次公开选调由政协汕头市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
五、联系部门及电话
政协汕头市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科,电话:0754-88527221,18819946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