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的师资力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枣庄市委、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枣发〔2019〕9号)、《中共枣庄市委办公室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市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的通知》(室字〔2022〕36号)有关精神,枣庄市教育局拟专项引进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2024届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2人到直属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2024届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其中山东省外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须符合跨省就业条件并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二)基本条件
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校期间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异,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体检合格;报考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已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岗位计划
招聘岗位计划详见《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专项引进2024届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
三、网上报名
参加招聘的2024届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须填写《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专项引进2024届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将《报名表》与本人身份证、《部属公费师范生协议书》、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以及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和水平的相关获奖证书、水平等级证书等证件以扫描件的形式,于8月10日前打包发送至邮箱zzsjyjrsk@zz.shandong.cn,以“专业+毕业高校名称+姓名”方式命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结束后,无人员应聘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四、招聘流程
(一)网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前,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8月10日-11日。
审查的材料包括:
1.报名表(扫描件,本人亲笔签名);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3.部属公费师范生协议书(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验证报告(扫描件);
5.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扫描件);
6.其他相关获奖证书、水平等级证书等(扫描件)。
网上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谈环节。
(二)现场面谈
面谈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面谈时间:2024年8月12日
面谈地点:各招聘单位校内
面谈方式:采用问题答辩的方式,思考和问题答辩时间合并不超过15分钟。设面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5分。
面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谈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谈人员宣布。
(三)签订就业协议书
经现场面谈后,按照招聘岗位,面谈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含75分)以上的公费生按1:1比例与招聘单位进行双向选择,达成协议后办理签约手续。
(四)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学校组织实施。
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和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证书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核确认。根据相关规定,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经考察不合格、档案审查存在问题等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就业协议。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的解除就业协议。
(五)办理手续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管理
(一)岗前培训。被聘用的毕业生正式到岗前,参加枣庄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
(二)试用期管理。聘用的毕业生与各招聘单位直接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632-3319602。
附件:
1.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专项引进2024届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2.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专项引进2024届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表
枣庄市教育局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