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教育改革新形势,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枣庄工程技师学院拟招聘2025届毕业生到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2025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毕业生)。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及职业道德;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
4.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25年7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计划
招聘岗位计划详见《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枣庄工程技师学院2025年校园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流程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枣庄科技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zzkjxy.com/)、枣庄工程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zzgcjsxy.com.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9日9:00-4月13日16:00
2.查询时间:2025年3月20日14:00-4月14日12:00
报名网站:枣庄科技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zzkjxy.com/)、枣庄工程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zzgcjsxy.com.cn/)
报名时,请将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202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报名时须提交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及研究生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就业推荐部门及相关部门公章,且能够清晰显示所学专业),并能够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2025年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同时上传研究生及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于2025年3月19日前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5)应聘岗位要求有相关证书的,须提交岗位要求的相关等级证书材料。
(6)应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交现党员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或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附件2)。
(7)本人签字的《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招聘岗位中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须提交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扫描件为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00kb,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三)网上初审
报考人员生成报名表后,工作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并及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每人限报1个岗位,否则取消报名资格。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核的,由报考人员承担相应后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四)网上查询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对要求补充、完善信息的,应当及时按要求补充完善报考信息,未及时补充完善信息并提交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
凡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五)资格审查
时间地点:
3月20日 山东科技大学(青岛校区)
3月27日 山东师范大学
3月28日 济南大学
3月29日 山东理工大学
4月10日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济南校区)
报名人员须在网上报名后到校园双选会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审核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如无法参加校园双选会,报名人员也可以到枣庄科技职业学院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2.报名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
3.符合报名条件的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研究生阶段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已经取得毕业证的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科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除报名表及学校出具的证明外,证书等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资格审查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学校网站予以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按规定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若有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过多,可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根据情况采取面谈或笔试的方式进行。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六)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5年4月11日9:00-4月14日11:00
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要在缴费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根据省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面试考务费为70元/人。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中包含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信息,请注意关注。
(七)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时间不超过7分钟。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如同一岗位报考人数较多、需分在不同小组进行面试,则采用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最终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面试修正成绩=考生面试原始成绩×修正系数<同一岗位全体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值÷本面试室该岗位全体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值>)。
(八)签订就业协议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1:1比例与学校当场签约,并登录各省就业网进行网上签约生成就业协议。
(九)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按照岗位和报名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等方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和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证书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核确认。根据相关规定,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经考察不合格、档案审查存在问题等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就业协议。
根据国家、省文件规定,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试,确保新招聘教师身心健康。
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的解除就业协议。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参加考试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应聘人员在签约后未能按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视为违约,学校有权终止协议。
(十)办理手续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管理
(一)岗前培训。被聘用的优秀毕业生正式到岗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
(二)试用期管理。聘用的优秀毕业生与学校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聘用。
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枣庄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地址:山东省滕州市学院路888号枣庄科技职业学院
联系人:徐老师 柳老师 电话:0632-5650961
附件:
附件1:1.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枣庄工程技师学院2025年校园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