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西溪医院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劳务派遣用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试,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为止。
2.报名方式:网上招聘系统报名,登录我院人事招聘系统(http://zp.xixih.net),登录招聘系统右上角注册后登录、完善个人简历,点击相应公告后岗位报名。仅接受网上招聘系统报名,不接受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其他报名方式。
3.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根据岗位应聘情况,对应聘者材料进行审核,分期分批确定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人员,并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本人。报名考生需在资格初审通过后按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报名时上传的相关材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5.本次招聘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四、考试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后适时组织考试,直至相关岗位落实聘用人员为止。具体考试时间人力资源部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应聘者。考试以笔试和面试或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形式或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进行,其中病案统计室疾病编码员岗位以笔试和面试形式考试,电气设备技术人员岗位以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形式考试,护理人员岗位以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形式考试。
1.笔试和面试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参加笔试,笔试为专业知识测试。考生必须凭身份证参加笔试。迟到30分钟以上人员取消考试资格。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4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通过者确定为面试对象,如实际参加笔试人员不足1:4的比例,则按实际参加考试合格人员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对象。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面试考试形式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同时参加实践技能考试和面试。
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的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实践技能测试+面试考试形式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实践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参加笔试,笔试为专业知识测试。考生必须凭身份证参加笔试。迟到30分钟以上人员取消考试资格。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4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同时参加实践技能考试和面试,如实际参加笔试人员不足1:4的比例,则按实际参加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复审通过后确定参加实践技能测试及面试对象。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实践技能测试+面试考试形式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实践技能测试×30%+面试成绩×30%。
面试成绩或总成绩不合格者均不列入考察、体检对象。
五、考察与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若考察、体检放弃或不合格,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及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人选,并分期分批在杭州人才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合同。被聘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我单位可在面试及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替补人员,经考察、体检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合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0571)86481807;
监督投诉电话:(0571)86481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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