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南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缉私警务辅助人员4名,拟安排至拱北海关缉私局下属斗门海关缉私分局、横琴海关缉私分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海关缉私警务辅助人员。
二、招聘人数
4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2006年9月期间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需2024年9月前取得毕业证书),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在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具体岗位专业类别要求详见附件1);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
6.曾因走私违规行为被处罚过的;
7.其他不适宜从事缉私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本招聘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日17:00(超过报名截止时间,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不受理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gbhgjsjzzc@163.com。
3.报名资料:
(1)《缉私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及签名扫描件各1份(附件2);
(2)身份证(正反面)电子扫描件1份;
(3)学历及学位证书的电子扫描件各1份;
(4)报考人为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明电子扫描件1份;
(5)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1张;
(6)个人介绍资料、论文、专业作品、荣誉(奖状)等其他资料电子版或扫描件;
以上报名材料,请使用压缩文件发送。压缩包统一命名方式:岗位代号+姓名(如:A1+张三)。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并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岗位要求进行应聘。
(2)应聘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3)应聘人员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4)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5)聘用后未按要求到岗工作的,5年内不接受应聘拱北海关缉私局警务辅助人员。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本人在报名表中所填写信息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后,符合报考条件的,按照不少于3:1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笔试、面试环节人选。对于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笔试面试环节的考生,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请确保报名联系电子邮箱和电话准确。未通过资格初审,没有进入笔试面试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面试
考生先进行笔试,再进行面试。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各占总成绩的50%,以应试者总成绩高低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体能测试名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形式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试
通过笔试、面试考试环节后,将组织进行体能测试。测试项目包括中长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纵跳摸高、4*10米往返跑三项,单项达标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其中两项及以上达标视为体能测试通过。体能测试前,考生应对自身健康状况作出评估,并签署健康承诺书。体能测试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体检
通过上述环节人员需按要求由用工单位安排到珠海市相关医院做入职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及地点以电话形式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应聘条件和有关要求进行全面考察。被考察人员须提交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本人及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证明、本人征信情况等证明。
(七)聘用
由珠海市南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如出现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以依次进行递补。
五、工作要求
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加班可给予相应补休(聘用人员需服从拱北海关缉私局工作安排)。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并由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应准确提供个人电话联络方式,如因应聘人员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联络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本公告由珠海市南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招聘部门负责解释。
珠海市南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