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因重庆市疾控中心疫苗临床试验中心建设需要,特面向社会招聘3名机构办工作人员(非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称及名额
项目协调员岗,2名。
项目协调助理员岗,1名
二、岗位职责
(一) 项目协调员
1.协助主要研究者对试验全程实施有效的管理,包括与申办方、合同研究组织、试验现场负责研究者沟通联系;
2.负责试验方案的制定、知情同意书和现场应用表格的设计、起草审核项目标准操作规程(SOP);
3.负责制定临床试验质量控制计划,根据试验进度进行现场质量控制;
4.项目报告、年度报告撰写等工作;
5.完成机构办主任交代的其他任务;
(二)项目协调员助理
1.协助项目协调员开展临床试验工作,全程跟踪临床试验项目的现场进展,收集并反馈试验现场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建议,并及时协调解决;
2.对疫苗临床试验的实施过程进行有效管理和质量控制,确保试验实施质量;
3.根据项目内容和进展,对试验现场研究人员开展相关培训;
4.在项目实施期间,督导并协助试验现场开展相关工作,指导不良事件的报告与处理,以及研究数据的收集与整理;
5.配合质控员对试验现场各环节的工作情况进行质量控制,及时评估和纠正试验中的偏差及违背方案的操作;
6.配合相关方的监查、稽查和/或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7.完成机构办主任交办的其他任务;
8.为满足研究需求,入职第一年内需完成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培训,并通过考核。
三、招聘条件
(一)项目协调员
1.专业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要求: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2岁;
3.职业素养: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组织能力、沟通能力、任务执行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有一定的科研申报和项目组织实施经验;
4.优先条件:研究生或具有疫苗临床试验工作经验者及GCP证书者优先;
5.其他要求:能够接受长期出差,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岗位所需条件。
(二)项目协调员助理
1.专业要求:;
2.年龄要求: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0岁;
3.职业素养: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勤奋敬业,诚实守信,具备良好的组织能力、沟通能力、任务执行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4.优先条件:具有药物临床试验工作经验者优先;
5.其他要求:能够接受长期出差,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岗位所需条件。
四、 待遇
经面试、体检合格后暂聘1年,试用期为1个月; 工资及福利待遇面议,按国家相关规定享受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待遇。
受聘人员不进入国家事业编制,不享受国家事业单位福利;不提供住宿。
五、 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8日至3月21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带上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和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到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号楼人事处428室报名或以邮件方式发送相关材料报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箱:
单位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同兴北路1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