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港口污泥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位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为扬州绿色产业投资发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现因公司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无不良记录;
3.工作踏实,责任心强,对企业忠诚度高,具有较强的执行力、团队意识、沟通协调和语言文字能力;
4.身体健康,且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5.符合《扬州港口污泥发电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中各岗位所规定的相关工作经验、专业和学历要求,具体见附件;
6.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3)有个人征信不良记录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的;
(5)具有其他不能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初面、网上打印准考证、笔试、终面、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生产员工初面后直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财务人员初面后进行笔试,通过笔试者参加终面,终面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本次招聘的岗位如因未足额招满或其他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视情况在一年内继续开展招聘工作,时间另行提前公告。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的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审核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210)按照指引注册和报名,并在报名时上传岗位所需材料,不按要求操作被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4月8日09:00—4月22日16:00,逾期不予补报。
资格初审时间:
2025年4月8日09:00—4月22日18:0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补充材料)时间:
2025年4月8日09:00—4月23日12: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审核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5年4月8日09:00—4月23日14: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1个工作日后,即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即为报名成功。如对资格审核意见有异议,请及时提出陈述申辩。
岗位要求及报名审核咨询电话:0514-87863850
(9:00-11:30,14:00-17:30).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514-87158591
(9:00-11:30,14:00-17:30).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要求以及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报名材料,报名所需上传材料详见报名系统。
(2)资格审核期间,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应聘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3)凡弄虚作假或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在招聘全过程,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4)财务员工开考比例为1:2,生产员工开考比例为1:1。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初面
1.初面采取面谈形式,具体地址和时间以短信通知为准。
2.初面成绩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轮环节。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财务人员根据初面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如人数不足1:5比例,按实际人数进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请通过初面的财务员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上公告及短信通知,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210,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在工作日(9:00-11:30,14:00-17:30)咨询技术电话0514-87158591联系。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察内容为综合能力素质和专业知识。
(五)终面
1.终面采取半结构化形式,采用百分制计算方式,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轮环节。
2.财务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终面人员,笔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入终面。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生产员工根据初面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财务员工按照初面成绩占20%,笔试成绩占40%,终面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体检。因体检不合格以及本人主观放弃等出现的缺额,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根据招聘单位研究确定后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拟聘人员公示
对通过体检的拟聘人选进行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候选人监督。因本人主观放弃、公示有反映影响聘用等情况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权限、程序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视工作和经营需要,可研究续聘等有关事宜。招聘人员确定聘用后应服从集团公司的统一分配。
三、监督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4-87863897(9:00-12:00,14:00-17:30)。
四、本公告由扬州港口污泥发电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扬州港口污泥发电有限公司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