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公开招聘勤务警务辅助人员面试通知

扬州江都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面试,时间2025年1月2日下午1:30-2:00,地点: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南门。面试考察语言表达、沟通交流及应变能力,笔试合格者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

根据《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公开招聘勤务警务辅助人员简章》安排,通过笔试的28名应聘人员将进入面试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5年1月2日(星期四)下午1:30-2:00签到,迟到者作缺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二、签到地点

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华山路166号)南门(西)门卫处。

三、面试内容及形式

面试采取问答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沟通交流和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注意事项

1、请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进入考点,自行携带黑色水笔等考试必需用品,贵重物品不得带入考点。

2、应聘人员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到达考点做好考前签到等工作,遵守考试规则,服从现场管理。严禁夹带相关资料、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设备)等与考试无关的用品进入考场,如有携带,

必须在面试抽签前主动上交给工作人员集中保管,否则按违纪论处,取消考试资格。所有统一保管的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设备)在考试结束后领取。

3、面试开始后由工作人员按面试抽签顺序号引导考生到考场参加面试。抽签顺序号是考生在面试过程中的唯一标识,严禁考生交换抽签顺序号,否则按违纪论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自带物品不得携带进考场。

4、尚未面试的考生一律在候考室等候,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耐心候考,不得大声喧哗、打闹;面试候考室内严禁吸烟;不得与外界联系;不得随意进出候考室,特殊情况需经工作人员同意并陪同前往。

5、考生参加面试时应保持仪表整洁,不得穿着带有特殊职业标志的制式服装;回答问题时应使用普通话,不要使用方言,用语要准确、简洁,举止大方、自然;进入考场面试至面试结束均不得说出自己的姓名、工作单位等,否则按违纪论处,当场取消面试资格。

6、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返回候考室,已领取到面试成绩通知单的考生必须从出口处立即离开面试区域,不得在面试区域附近逗留、大声喧哗,违者按违纪论处,取消面试成绩。

关于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公开招聘勤务警务辅助人员面试通知附件1: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

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

2024年12月31日

关于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公开招聘勤务警务辅助人员面试通知附件1:

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

张文杰 杨曾开 张文杰 陈 旭 戴宏宇 陈 阳

吴治辉 徐钧晨 蒋 琪 周夏海 叶晓冬 张 超

于方舟 葛伟阳 王高琪 谭元文 张新赟张 桂

丁 超 陈 宇 韩 辰 赵 鹏 孙 健 彭宇超

江 昊 施 雨 张 迅 王舒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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