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检察工作需要,惠东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7名,在惠东县人民检察院从事辅助性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岗位简介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条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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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学位 |
专业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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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检察业务辅助性工作。 |
JC202501 |
5 |
本科 |
学士 |
法学(B030101)、知识产权(B030102) |
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即1997年1月8日以后出生);惠州市户籍。 |
从事财务、资产管理等辅助性工作。 |
JC202502 |
1 |
本科 |
学士 |
会计学(B120203)、财务管理(B120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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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政策研究辅助性工作。 |
JC202503 |
1 |
研究生 |
硕士 |
不限 |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6)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情形的。
……
详见附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