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人数: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2.学历:研究生毕业(含应届毕业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海外学历须通过教育部认证。具有博士学位者优先。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类、社会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背景为主。
3.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热爱学生工作,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德才兼备,身心健康;有学生干部经历,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能力。
(二)岗位要求
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承担辅导员岗位工作,包括学生党团工作、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生涯规划与指导、创业创新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勤工助学与帮困、班团建设等。
(三)其他说明
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本次招聘工作,应聘人员需登录招聘系统lzzp.sitsh.edu.cn申请“辅导员”岗位,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相关附件。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25年2月14日。
2.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须真实有效,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笔试、面试:应聘辅导员岗的人员,学校将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面试分为部门面试和校级面试)。
4、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5、体检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自行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向学校提交医院体检证明。(体检费用自理)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的情况由校长办公会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1-57126259
招聘系统技术支持:张工程师,联系电话:18827349653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202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