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有序参与法律援助服务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县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怀远县法律援助中心拟招募一名法律援助志愿者(以下简称志愿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有序、择优选择的原则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
二、招募岗位
本次招募1名志愿者,服务地点为怀远县法律援助中心。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和国家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德和敬业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工作安排的,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热心公益,有奉献精神,有志于参与法律援助志愿活动;
(三)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
(四)专科及以上学历,有责任心;
(五)有从事基层法律经验者优先、退役军人优先、拥有法考证书者优先。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现役军人;
(二)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四、服务范围
志愿者接受县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开展下列工作:
(一)宣传法律、法规;
(二)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授课;
(三)提供诉讼法律援助服务;
(四)提供非诉讼法律援助服务;
(五)提供法律帮助服务;
(六)参与法律援助中心组织的法律援助服务活动;
(七)法律援助其它工作。
五、福利待遇
本次招募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志愿者补助费按130元/天发放。试用期满合格者与县法援中心签订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承诺书并按相关规定确定补贴标准。
其他说明:(一)本次招募人员为志愿者,不与其建立劳动用工关系,不承担“五险一金”等其他社保福利。(二)本次招募服务期为一年,服务期满表现优秀者可继续留用。
六、报名方式、时间、所需材料
(一)报名地址:怀远县法律援助中心(怀远县司法局二楼)
(二)报名时间:2025年2月18日–2025年2月22日(时间为8:0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材料:需本人前往我单位当面递交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本人提供以下材料:
1、法律援助志愿者报名登记表
2、本人两寸免冠照2张;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一份;
4、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七、面试与考察
根据面试结果,研究确定拟招募人员名单。符合条件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由怀远县司法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录取资格,并从后续人员中依次递补。
本次公开招募不收取报名费。
联系人:常恺
联系电话:0552-8212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