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张家川县招聘109名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报名时间2月5日至8日,地点详见附件1。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决策部署,服务保民生、兜底线、救急难。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126号)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的《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67号),为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作用,在春节期间集中开展送政策、送服务、送岗位、送关怀活动,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现就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本次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109名。详见《张家川县单位申请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信息表》(张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热心公益事业。

2.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经社区和县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①城镇大龄失业人员(男50周岁以上、女40周岁以上);②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③连续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④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⑤残疾失业人员;⑥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⑦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⑧政策规定的其他人员。

3.遵守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三、报名及有关要求

2月5日-2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共4个工作日,在用人单位现场有序报名(具体地址、联系方式见附件1)。

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如下全部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③《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天水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见附件2)原件及复印件;⑤聘用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提供个人信息、有关材料(复印件均一式两份),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条件。对不符合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造成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核和人员确定用人单位对照岗位要求

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证件、材料和信息,综合考虑就业困难人员需求、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况,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符合条件人员报主管部门复审,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张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股312办公室、相关开发安置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各一份)。对符合条件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统一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对有问题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五、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和待遇

1.按照“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管理机制和“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属性管理。2.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安置协议》,或用工协议。3.对从事公益性岗位人员给予岗位补贴,用人单位可根据其提供劳动时间和强度给予合理的用工报酬。4.公益性岗位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年龄为准)。5.公益性岗位人员录入“甘肃省人社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统一管理。

招聘监督咨询电话:张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38-8879311

张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附件:1.张家川县单位申请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信息表

2.天水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3.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申请表

4.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部门联审征求意见表

张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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