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2024年岗位计划》的通知(济就字【2022】9号)文件规定,现将2024年建筑新村街道办事处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允许将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纳入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和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是指持有离婚或丧偶证明且抚养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人员。登记失业16-24岁青年,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的16至24周岁相应人员。登记失业“二孩妈妈”,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
二、招(补)录计划
本次补录1人。该招聘以双向选择为原则,择优录用,招满为止。
三、岗位设置
1、公共管理类。主要从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管理服务、道路交通协管、治安巡防协管、市政管理协管等方面的工作;
公共服务类,主要从事公共环境卫生、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工作;
社会事业类,主要从事社工服务、养老护理、课后服务、互助帮扶等方面的工作;
2、设施维护类。主要从事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护等方面的工作;
3、社会治理类。主要从事社区网格员、基层调解员等方面的工作。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9日。
2、提出申请。符合条件且有意从事城镇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向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填报附件1)
3、民主评议。街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有意从事城镇公益性岗位的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民主评议,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报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4、审核公示。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会同相关政府部门对申请人的信息进行核实比对,审核无误后,由街道发布《城镇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公示》(附件2),公示期不少于3天,无异议的,街道将拟聘用人员信息录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后报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批。
五、补贴标准和期限
(一)补贴标准
1、社会保险补贴: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用人单位为在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2、岗位补贴: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岗位补贴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
(二)补贴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签订和续签劳动协议(合同)至法定退休年龄的,补贴期限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与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累计计算。
六、咨询电话
建筑新村街道办事处:0531-86951675
历山东路社区:0531-86955673
绿景嘉园社区:0531-86982854
熙霖苑社区:0531-88521096
花园路社区:0531-86991441
花园路第二社区:0531-86951907
和平新村社区:0531-86991445
解放路社区:0531-86991465
历下区建筑新村街道办事处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