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区、市关于稳就业促民生工作部署要求,根据《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藏政发〔2014〕87号)文件规定,结合康马县实际,拟面向全县公开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康马县籍就业困难人员,年龄范围:(女)18岁-40岁,(男)18-45岁。
(二)招聘条件
按照《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具有我县城镇户籍(大中专毕业生不受我区城镇户籍限制)、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经同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
1.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3545”人员(指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城镇持《残疾证》的残疾人;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5.自失业登记之日起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未实现就业的城镇失业人员;
6.军烈属、现役军人配偶、复员退役军人(不包括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
7.城镇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8.城镇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失业农牧民;
9.康马籍未就业高校毕业大学生。
三、招聘岗位
1.康马县组织部保洁1名;
2.康马县人民法院保洁1名;
四、岗位待遇
按照《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五、招聘工作安排
(一)报名
时间: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14日
地点:康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要求:报名时需要携带本人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寸蓝底照片、公益性岗位申请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上报的相关材料,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资格审查工作。
(三)面试(考察)
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共同开展面试工作,并对拟录用人员开展考察,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建议。
(四)公示
按照规定,对拟录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提交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下达《公益性岗位上岗通知书》,推荐上岗。
联系人:
钟彦亮 17808987682
丹巴见才 15723152688
康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