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职责
(一)招聘人数
招聘辅警50名,其中男性40名,女性10名(辅警不具备人民警察、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身份,按照劳动合同签订聘用)。
(二)岗位职责
协助人民警察从事和开展社会治安防控、执法执勤、技术支持及其他法律规定辅警可以从事的警务活动,勤务较为繁忙,需适应夜间执勤和节假日轮换值班等工作方式。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热爱警务辅助工作,有良好的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没有参加邪教活动。
(二)文化要求:取得大专以上(含)毕业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以上(含)学历。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三)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0日至2006年9月10日期间出生)。
(四)身体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传染性疾病,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
(五)有志于从事社会治安工作,有良好的纪律性,能适应夜间执勤和24小时轮换值班,自觉接受公安机关有关纪律约束。
(六)同等条件下,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部队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者优先。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4.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5.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2日,逢上午9:3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
2.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3.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应元路145号(越秀分局机动大队)现场报名点。
4.提交资料:资料原件经核验后当场交回本人,复印件统一为A4纸规格,由公安分局政工办收存,不退还。
(1)《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辅警招聘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户口簿(户口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
(5)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登陆手机银行APP或到中国人民银行自助机打印)
(6)退役军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是退役军人身份的)
(7)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白底相片(3张)
(二)考试
考试包括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体能测试合格的,方可进入笔试环节。
1.体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情况,测试评分为合格、不合格。测试项目及标准:1、4×10往返跑男子组≤14秒、女子组≤15秒为合格;2、纵跳摸高男≥265厘米、女≥230厘米为合格。项目1、2全部合格为体能测试合格,考生务必根据本人身体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试,在体能测试过程中因本人原因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等,满分为100分。考生凭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开考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考试作弊,直接取消报考资格。
3.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60分(含)以上。面试对象依男女分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男女分组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围。入围人数未能达到1:2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4.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三)体检
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所检项目达标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粤人社发〔2010〕382号)。体检不合格的,可依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察,主要审查遵纪守法等情况,并核实其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的,视招聘工作进度再决定是否依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录用公示
应聘人员经体测、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考察等环节后,根据招聘计划需求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六)签订用工手续
公示结束后,未收到有关情况反映的,由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综合保障中心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岗位由越秀区分局统一调配,试用期为6个月,录用考生应自觉接受公安机关纪律约束和勤务安排。试用期间,对岗前培训不合格或有其他不符合试用期相关规定行为的,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同。
四、福利
(一)工资福利
聘用期间(含试用期),辅警人员的工资福利(含单位及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等)由财政包干经费统一保障,具体以财政核发为准。
(二)其他福利
1.享有定期参加健康检查的权利;
2.纳入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的职业工种范畴,符合条件的非广州市户籍辅警可根据《广州市积分入户管理办法》申请入户广州;
3.享有各类慰问补助及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其他福利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手机号填写正确,联络畅通,如未按照要求提交资料,不按时参加考试、体检,不配合政审等任一情况的,视为个人主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有效的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自产生时间起算保留3个月有效期,作为补录人员依据使用。
(四)应聘人员隐瞒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五)本次招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招考期间相关通知将以短信等方式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六)未尽事宜,由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负责最终解释。咨询电话:020-83543803,咨询时间:逢工作日9:30-11:30,15:00-17:00。
东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广州公安招聘广州市公安局招聘广州市公安局辅警招聘广州辅警招聘条件越秀区分局辅警辅警招聘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