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西村街托管集体企业招聘物业管理员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西村铸造社现招聘2名物业管理工作人员,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龄35周岁以下。报名时间:2024年9月19日至9月26日,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协和路一号B101房。

根据我街托管集体企业广州市荔湾区西村铸造社实际管理工作需要,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物业管理工作人员2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纪律观念强,热爱基层工作。

2.有独立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文件整理工作,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好。

3.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两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验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29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所需条件

1.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具有较好的数字统计、文字材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常用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2.有财务管理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3.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验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29日。

二、工资待遇及聘用期

工资待遇参照西村街道托管企业普通工作人员工资标准,聘用期1年。

三、选拔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发布《西村街托管集体企业招聘物业管理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协和路一号B101房);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19日至9月26日(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3、相关要求:应聘人员请填写《西村街托管企业物业管理人员报名表》(见广州市荔湾区西村街托管集体企业招聘物业管理员公告附件),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等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交扫描件。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4、资格审核:报名和资格初审由广州市荔湾区西村铸造社组织实施并电话通知面试。

(三)面试

主要测试应聘者在沟通协调、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

面试时间:2024年9月26日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如不接听电话,通过工作人员发送面试通知短信视为送达)。

(四)体检及资料审核

依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对进入体检的人员,用人单位要对其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审核无误后,对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组织考察对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示,公示时间3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本人放弃录用的,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依次递补。拟招聘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录用

招聘一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本次招聘工作由广州市荔湾区西村铸造社负责解释。

(七)岗位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先生,联系电话:13760767342。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考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二)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面试资格。

广州市荔湾区西村街托管集体企业招聘物业管理员公告附件:报名表

广州市荔湾区西村铸造社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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