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安安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派遣制员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岗位明细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一览表》。
三、岗位任职条件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一)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保密意识,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创新意识、团队合作意识强;
4.具有胜任应聘职位的专业技术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软件及相关业务信息化系统;
5.符合相应职位的专业、学历、职称(执业)资格等要求;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任职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以及党纪政务处分的;
2.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4.有不良诚信记录情形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曾因个人原因,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7.与用工单位领导人员有亲属关系(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兄弟姐妹)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与报名方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9月24日(星期二)18时截止报名。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至以下对应电子邮箱:
岗位1-5:3365412939@qq.com,联系人:朱女士,联系方式:18090500592;
岗位6-10:2595819435@qq.com,联系人:杜女士,联系方式:18090535914。
报名材料:
1.《应聘登记表》(附件2),文件以“附件2:应聘岗位序号+姓名.doc”格式命名。
2.应聘人员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近期个人2寸证件照、学历学位证、专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及个人征信等相关证件电子件各一份,文件以“附件2:应聘岗位序号+姓名.zip”格式命名。
3.岗位要求具备相关工作经验的,需提供社保参保证明、劳动合同或单位加盖公章的工作证明扫描件(至少两项)。
4.请仔细阅读需提交的证件及资料,未按照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及格式或在规定报名时间外报名的,一律视为无效报名或取消报考资格。
5.我公司承诺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并仅用于本次招聘。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畅通。
(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由广安安辑人力资源派遣有限公司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具有报名资格或伪造报名材料等情况,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报名表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等各类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的由其个人承担。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按以下方式开展:
1.原则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进行,面试成绩需达及格线70分,未达及格线者不予录用;
2.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足招聘计划数1:3比例的,以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开展面试,面试成绩需达及格线80分,未达及格线者不予录用;
3.若均不符合面试条件,则在本次招聘中相应缩减或取消该岗位录用计划,由用工单位研究确定该岗位后续是否继续招聘。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总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工作经验长、学历高的等依次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复检及递补
(1)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2)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4.其他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五)考察
考察主要复核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经用工单位审议同意后,可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和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广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公司纪检人员将全程对本次招聘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826-2560086。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如存在影响聘用问题或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与广安安辑人力资源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用工单位。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工资待遇按招聘单位有关薪酬制度执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需在通知报到前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未妥善处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广安安辑人力资源派遣有限公司所有。
附件:1.广安安辑人力资源派遣有限公司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一览表.xlsx
广安安辑人力资源派遣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