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工作实施办法》(鲁农科技字〔2018〕11号)精神,与我区签署协议的2025届公费农科生已顺利毕业并按照有关要求完成了面试、选岗、体检,拟聘用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22日(不含节假日、休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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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拟聘用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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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张 蕊 |
齐村镇所属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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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孙** |
孟庄镇所属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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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陈** |
税郭镇所属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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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颜** |
西王庄镇所属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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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杨 森 |
永安镇所属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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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薛 钰 |
光明路街道所属事业单位 |
无乡镇补贴 |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市中区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股反映。联系人:韩**,电话:0632-3086532。
市中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