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和治理需要,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群众满意的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藏组发〔2023〕307号)以及《林芝市选(聘)用城市社区工作者实施意见》(林组发〔2024〕27号)文件精神,结合巴宜区实际,现组织实施巴宜区2025年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巴宜区2025年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共40名,招聘结束后,按照就近就便、职住兼顾的原则安排到社区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对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加强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遵守党纪国法,品行端正。
2.热爱社区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良好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坚持原则、依法办事,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勤政廉洁。
3.其他规定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2月以后出生),优先从退役军人或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的人员中招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近3年内受过党纪处分的,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其他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5年2月17日至2月25日9:30-13:00 15:30-18:3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咨询电话:0894—5419669。
(三)报名地点
巴宜区委社会工作部四楼会议室(林芝市巴宜区自强路30号)。
(四)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符合加分条件的报名人员,证明材料需在报名期间一次性交齐,逾期不予受理。
1.报名表(附件1);
2.政审表(附件2);
3.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第一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学位证(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6.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
7.一寸免冠蓝底照片2张;
8.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需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有村(社区)工作经历的,需提供乡镇(街道)、区级主管部门年度考核合格或称职及以上证明;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的需提供相关证书;个人获得奖励的需提供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
(五)资格初审
由招聘单位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将在“网信巴宜区”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六)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考试前一天携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到巴宜区委社会工作部四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和面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以及城市社区工作相关业务知识为主。
3.笔试考点:考试具体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4.成绩公示:考生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网信巴宜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二)面试
1.确定人员:按照拟招聘名额总数的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比例要求,巴宜区委社会工作部可视情况缩减招录名额。
2.递补原则:面试前因考生自动放弃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
五、加分政策
1.持有国家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的初级加1分、中级加1.5分、高级加2分,持有省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的初级加0.5分、中级加1分、高级加1.5分,不累计加分;
2.个人在基层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领域获得市级奖励的加1分、省部级加1.5分、国家级加2分,按最高级奖励计算,不累计加分;
符合以上条件的,笔试成绩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六、总成绩与政审人员公示
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按总成绩1:1的比例确定政审和体检人员名单,并在“网信巴宜区”微信公众号公示。
七、政审与体检
(一)政审。由区委社会工作部会同公安、法院等部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未能通过的取消资格,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由巴宜区委社会工作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初检不合格的,可安排一次专项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根据政审、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网信巴宜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聘用。公示期满后,未收到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结果的,确定为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般为5年(含试用期三个月)。
九、岗位待遇及晋升退出机制
(一)薪资福利。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由基本工资和绩效考核奖励构成,基本工资占70%,绩效考核奖励占30%。基本工资按二类区四级一档执行,为32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每个等级根据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专业水平等因素设立若干档次,城市社区工作者在年限增加、岗位提升、文化水平和专业能力提高后,相应提高岗位档次,逐步增加等级工资。被评为三星、四星、五星级社区的,可为该社区年度考核合格的全体城市社区工作者增加相应绩效考核奖励。现有专职网格员、社会工作者、“五类人员”等在职人员聘为城市社区工作者后,不再享受原岗位待遇。
(二)社会保障。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参照乡村振兴专干享受休假、安家补助等福利待遇。社区工作者跨地域流动的,其工作年限累计计算。
(三)晋升机制。在社区工作满1年后,符合条件的可以通过选举程序进入社区“两委”班子,并相应调整薪酬待遇。
(四)退出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依规退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
1.符合自治区确定的退休年龄条件的;
2.社区工作者单方面辞职的;
3.不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胜任的;
4.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不称职或连续2年被评定为基本称职;
5.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经教育仍不改进的;
6.工作严重失职、徇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7.有违纪违法行为或严重违反社区管理规章制度的;
8.选任的社区工作者换届时未继续当选且无合适岗位安排的;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退出的。
十、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和聘用工作,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报名人员对报名信息和审核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二)岗位空缺时,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联系递补人员,请应聘人员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在接到电话通知后1小时内答复工作人员是否递补,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且不可更改;对2次电话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招聘环节中发现不合格、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诚信报考、不服从组织派遣以及在网上造谣传谣,恶意传播不良或不实言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造成一定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本公告由巴宜区委社会工作部、巴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林芝市巴宜区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巴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