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农业行政执法,加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强化社会监督,确保依法公正履行行政执法职能,根据《陕西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聘农业综合执法监督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法监督员的资格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具备较强的法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
2.熟悉并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法律知识和行政执法业务知识,热心参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开展监督工作;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善于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敢于依据职责依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4.年龄在25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党纪处分、无其他不良信用记录,能胜任正常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执法监督员的选聘范围
拟通过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定向特邀等方式选聘,包括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专家学者、新闻记者、法律工作者、企业从业者、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等热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人员。
三、执法监督员的工作职责
1.执法监督员对农业综合执法人员的执法过程、案件办理情况实施监督,重点监督农业综合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等问题;执法不专、能力不足,工作推诿扯皮等问题;以罚代管,重处罚、轻教育,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
2.执法监督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纪律,每次不少于两名监督员参与执法监督工作,发现有履职不当或违法违纪情况的,将监督情况反馈给聘用单位。
3.执法监督员应建立内部工作机制,对监督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进行讨论,保证执法监督工作正常开展,每年不少于一次以书面形式向聘用单位递交监督报告,能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报名及聘用方法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8日至3月24日上午12:00前。
2.报名方式:自荐人或推荐人请认真填写《岐山县农业执法监督员报名(推荐)表》(详见附件),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2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可采取现场报名或打电话报名邮寄材料。
3.报名地址:岐山县农业农村局执法监管股(县政府后三楼304室),联系电话:8219819,邮编:722499。
(二)聘用方法
由县农业农村局对自荐或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 天,公示期满,召开座谈会、颁发聘书。
五、聘任期限
本届农业综合执法监督员任期三年,期满自动解聘,需续聘的按程序进行审查公示和颁发聘书。执法监督员为公益性质,无报酬。
岐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