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航空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才工作办公室)2025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简章(长期招聘岗位)

山东航空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向社会招聘,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报名时间为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一、单位简介

山东航空学院是山东省人民政府直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高校,坐落于兵圣孙子故里、渤海革命老区、美丽富饶的黄河三角洲腹地——滨州市。学校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单位,2024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设有19个二级学院、3个直属科研机构,拥有58个本科专业,在校生近20300余人。现有专任教师近1200人,其中,博士430余人、高级职称450余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泰山学者、省突出贡献专家等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40余人次,拥有省级教学科研团队26个。

建有7个省级重点学科,拥有交通运输、资源与环境等11个硕士学位授权点,着力打造与产业密切结合的航空航天、生态环境、材料化工、智能制造、信息技术、智能控制、生物医药、教师教育8大应用型专业群。拥有12个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专业群,8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师范专业认证,获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44门。

全国首家培养飞行员的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目前面向航空领域培养人才的二级学院14个、专业52个。拥有141航校等7个中国民航局行业资质平台,是全国拥有航校的三家本科高校之一。

二、招聘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计划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山东航空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才工作办公室)2025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简章(长期招聘岗位)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应聘中级岗位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9年2月27日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4年2月27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急需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航空学院人事处官网(https://rsc.bz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如实填写《山东航空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将个人简历及有关材料一并发至bzu_hr@163.com。

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有关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等扫描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扫描件,能够正常毕业,并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高级岗位人员和具有博士学位工作人员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科学研究能力及教学水平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合格分数线为8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能进入考察范围。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采取核对身份、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山东省事业单位的相关标准执行。引进人才按学校引进人才有关政策落实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543-3191176

电子邮箱:bzu_hr@163.com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山东航空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才工作办公室)2025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简章(长期招聘岗位)附件2:山东航空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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