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5号)
根据屏山县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和《关于开发托幼养老、家政服务岗的通知》(屏人社发〔2025〕18号)文件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发布公益性岗位安置公告。
屏山县公益性岗位拟安置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安置符合岗位条件的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用人单位岗位名额、工作地点、岗位名称、薪酬待遇、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等安置信息见后表。
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请于公告发出后的5个工作日内(2025年6月24日-2025年6月30日),向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公益性岗位安置申请。拟上岗时间:202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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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
用人单位 |
工作地点 |
薪酬待遇 |
拟招用人数 |
工作内容 |
岗位要求 |
咨询人和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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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就业、社保保障 |
农民工服务中心 |
县城内 |
按2025年宜宾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购买社会保险。 |
1 |
负责相应用人单位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 |
1、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并经过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2、身体健康,具有就业能力,能够胜任拟聘用岗位的工作任务。 |
郑仁平 5720321 范煜楠 5721354 蒋伟 5724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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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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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中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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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幼服务岗 |
屏山镇人民政府 |
丁发社区 |
15 |
负责托管儿童的日常照看和陪护工作。 |
1、申请对象。对象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同时持县级医院出具的健康证(申请前3个月内)。 2、其他事项。符合申请条件对象中,持有养老护理、保育师等相关(相近)工种技能证书(专项能力合格证)等群体优先。 |
屏山镇李佳玲 0831-5881623 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蒋伟 0831-5724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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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岗 |
开展独居老人、留守老人和特困人员的日常生活照料、情感陪伴和心理关怀等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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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岗 |
上门对有需求的失能和半失能人员,一、二级困难残疾人开展卫生清洁、整理收纳等服务工作。 |
屏山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