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公益性岗位安置公告

屏山县面向就业困难人员招募公益性岗位,包括劳动就业等。 符合条件者(需持有就业证或创业证,并经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可于1月16日至22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区申请。 拟上岗时间为2025年2月。

(2025年第1号)

根据屏山县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和用人单位用岗控岗情况,现向社会公开发布公益性岗位安置公告。

屏山县公益性岗位拟安置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符合岗位条件的零就业家庭成员、距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不足5年的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各用人单位岗位名额、工作地点、岗位名称、薪酬待遇、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等安置信息见后表。

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请于公告发出后的5个工作日内(2025年1月16日-2025年1月22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区提出公益性岗位安置申请。拟上岗时间:2025年2月;就业困难人员身份、政策享受期限查询由常住地或户籍地乡镇、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负责。

岗位名称

用人单位

工作地点

薪酬待遇

拟招用

人数

工作内容

岗位要求

咨询人和电话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残疾人服务、公共卫生服务、保洁、保绿、保安

新安镇人民政府

新安镇滨湖社区

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购买社会保险。

1

屏山县公益性岗位安置公告

负责相应用人单位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残疾人服务、公共卫生服务、保洁、保绿、保安等相应岗位工作。

1、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并经过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2、身体健康,具有就业能力,能够胜任拟聘用岗位的工作任务。

新安镇马红梅

13228306232

龙华镇人民政府

龙华镇汇龙社区

1

龙华镇汇龙社区赵杰5760422

书楼镇人民政府

书楼镇书楼社区

2

书楼镇书楼社区杨旭

18683125116

中都镇人民政府

中都镇夷都社区

2

中都镇陈素兰

13550748597

屏山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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