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2025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宿迁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 报名时间至2025年2月24日12:00,详见附件《岗位表》及“迁宿迁直聘网”官网。 年龄18-40周岁(含)。

根据宿迁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工作需要,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等内容,详见宿迁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2025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附件1《宿迁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2025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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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品行。(三)认同企业文化,愿意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履行员工义务。(四)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以及正常履职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2月至2007年2月之间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招聘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

(七)港澳台相关人员报考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党籍、高等教育学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国家或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发布招聘公告通过“迁宿迁直聘网”官网(https://www.qsqjob.com)和微信公众号【宿迁楚丰农发集团】【迁宿迁直聘网】等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本次招聘信息。(二)网上报名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24日12:00。2.报名方式:详细填写附件2《个人信息表》并发送至宿迁楚丰农发集团邮箱sq81887103@163.com。(三)报名注意事项1.报考者应当按照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附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2.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招聘程序

(一)优选与资格复审

1.人员优选: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筛优选,按岗位招聘计划数6倍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如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6:1的,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参加资格复审。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未收到通知者,视作未通过初审或入围资格复审人员优选。3.递补规则:经现场审核,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公告和《岗位表》所要求条件的,将当场告知资格复审结果,应聘人员无异议的,招聘单位可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应聘人员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合格线: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程序。

(三)成绩合算

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规则如下:成绩=面试成绩×100%。

五、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公众号【宿迁楚丰农发集团】【迁宿迁直聘网】发布。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社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二)考察(背景调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个人信用、违法犯罪等情况纳入考察范围。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廉政鉴定书。考察(背景调查)合格人员为拟录用人员。

(三)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宿迁楚丰农发集团】【迁宿迁直聘网】等平台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四)录用及薪资待遇

拟录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方式派遣至招聘单位工作,薪资待遇按照招聘单位相关制度执行。

拟录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考试、录用等情况,调整、取消或终止招聘工作,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二)在招聘各环节中,请考生关注以上相关平台发布的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各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提交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尚未录用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经录用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在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及录用后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招聘单位经研究后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3.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4.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七、咨询电话

考生在招聘各个环节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拨打以下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527-80102699。

八、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527-81887103。

宿迁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9日

附件1:宿迁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2025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简介表.xlsx

宿迁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2025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附件2:个人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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