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共宿迁市委党史工作办公室招聘劳务派遣人员

中共宿迁市委党史工作办公室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劳务派遣人员,报名截止日期为10月18日12:00,需登录“迁宿迁直聘网”(https://www.qsqjob.com)报名,报名费100元。 招聘条件详见公告,包括国籍、品行、身体条件及相关资格条件;18-35周岁,符合条件者请尽快报名,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10月18日15:00。

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宿迁市委党史工作办公室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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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具体详见《岗位简介表》)。

1.报考专业。报考专业认定,以《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

2.年龄计算。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88年10月8日及以后出生;年龄18周岁以上,指2006年10月8日及以前出生。

3.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2024年10月。

(五)港澳台相关人员报考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党籍、高等教育学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8.应聘人员与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单位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即构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9.存在其他不得报考情况的。

三、报名安排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迁宿迁直聘网(https://www.qsqjob.com)和微信公众号【迁宿迁直聘网】等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本次招聘岗位信息。

(二)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均采用线上方式。

1.网络报名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自简章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18日12:00。

报名网址:登录“迁宿迁直聘网”官网(https://www.qsqjob.com),点击首页“2024年中共宿迁市委党史工作办公室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入口”。

2.资格初审与陈述申辩

资格初审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8日15:00;

陈述申辩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8日17:00。

3.缴费确认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缴费时间:自简章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18日18:00。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网上诚信报名协议,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500kb以下)。

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后的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以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设置总分100分,考生笔试成绩须不低于60分,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程序的资格。主要考察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能力等,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安排。按实际报名成功人数开展笔试工作,笔试时间和地点等内容在“迁宿迁直聘网”官网(https://www.qsqjob.com)以及公众号【迁宿迁直聘网】发布。

考生应当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考生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相一致。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以百分制形式在“迁宿迁直聘网”官网(https://www.qsqjob.com)以及公众号【迁宿迁直聘网】发布。

(二)资格复审

1.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5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一同进入)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如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5: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参加复审。

2024年中共宿迁市委党史工作办公室招聘劳务派遣人员

2.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具体要求在“迁宿迁直聘网”官网(https://www.qsqjob.com)以及公众号【迁宿迁直聘网】发布。

3.递补规则。经现场审核,认为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公告和《岗位表》所要求条件的,将当场告知资格复审结果。应聘人员无异议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

4.确定面试人选。经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经审核,认为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公告和《岗位简介表》所要求条件的,当场告知资格复审结果。

(三)面试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程序。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在“迁宿迁直聘网”官网(https://www.qsqjob.com)以及公众号【迁宿迁直聘网】发布。

(四)总成绩合算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规则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考察(背景调查、公示和录用)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确定,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迁宿迁直聘网”官网(https://www.qsqjob.com)以及公众号【迁宿迁直聘网】发布。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社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二)考察(背景调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个人信用、违法犯罪等情况纳入考察范围。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廉政鉴定书。考察(背景调查)合格人员为拟录用人员。

(三)公示与录用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迁宿迁直聘网(https://www.qsqjob.com)和微信公众号【迁宿迁直聘网】,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组织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录用资格。被录用人员根据《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人员管理规定》核定工资待遇,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由宿迁产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派遣。具体薪资待遇可与招聘单位咨询。

被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2025年7月31日前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招聘单位可在本岗位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其他事项

1.招聘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笔试、面试、录用等情况,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2.在考试、体检、考察和公示环节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3)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4)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3.在招聘各环节中,请应聘人员注意浏览在迁宿迁直聘网(https://www.qsqjob.com)和微信公众号【迁宿迁直聘网】的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单位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各环节安排,请应聘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并关注短信、电话提示。在招聘过程中,如因个人信息不正确或通讯不畅导致无法取得有效联系的,视为应聘者放弃本次应聘。

4.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应聘者对报名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交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尚未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5.对于本次招聘,中共宿迁市委党史工作办公室不授权任何机构进行培训,请各位应聘人员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七、咨询电话

应聘人员在招聘各个环节如有疑问,可拨打以下咨询电话:0527-88858585(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九、本简章由中共宿迁市委党史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7-84368326

监督电话:0527-84368386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27-88858585

中共宿迁市委党史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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