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本次招聘工作,根据《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的相关要求,经中共宾县委政法委员会领导班子共同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宜补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自愿报名、择优聘用、困难援助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宾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隶属于中共宾县委政法委员会)招聘4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从事便民服务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报考人员需满足《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的报考条件。
2.报考人员年龄需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3.报考人员需具有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有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的精神。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有以下条件的人员优先录取
1.报考人员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为与报考岗位相匹配的法学和汉语言文学专业。
3.报考人员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并熟练掌握计算机技能。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5.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并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法定登记手续,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监事、理事或负责人等有劳动收入的人员。
6.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未解除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2月24日
报名地点:宾县政法委财务办公室
联系人:孙志鸿 电话:0451-57918233
(二)报名所需材料
以《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要求为准。
(三)资格审查与录用
以《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要求为准。
五、就业援助协议签订
经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无异议的,经县就业服务中心审批后正式录用,并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援助协议,一式三份。
六、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期限
聘用人员自上岗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除外),援助协议一年一签。
(二)聘用管理
公益性岗位人员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黑人社【2020】3号)相关制度管理,服从安排,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工作制度。
(三)岗位补贴
2025年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不低于黑龙江县级最低工资标准(1750元/月/人)含个人应缴纳的保险费用部分,并按规定缴纳五险。
未尽事宜由宾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孙志鸿 电话:0451-57918233
宾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