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补充公告

宾县招聘4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从事便民服务,要求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报名时间2月18日至24日,地点为宾县政法委财务办公室。

为进一步做好本次招聘工作,根据《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的相关要求,经中共宾县委政法委员会领导班子共同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宜补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自愿报名、择优聘用、困难援助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宾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隶属于中共宾县委政法委员会)招聘4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从事便民服务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报考人员需满足《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的报考条件。

2.报考人员年龄需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3.报考人员需具有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有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的精神。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有以下条件的人员优先录取

1.报考人员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为与报考岗位相匹配的法学和汉语言文学专业。

3.报考人员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并熟练掌握计算机技能。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5.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并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法定登记手续,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监事、理事或负责人等有劳动收入的人员。

6.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未解除关系的人员。

宾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补充公告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2月24日

报名地点:宾县政法委财务办公室

联系人:孙志鸿      电话:0451-57918233                                

(二)报名所需材料

以《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要求为准。

(三)资格审查与录用

以《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要求为准。

五、就业援助协议签订

经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无异议的,经县就业服务中心审批后正式录用,并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援助协议,一式三份。

六、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期限

聘用人员自上岗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除外),援助协议一年一签。

(二)聘用管理

公益性岗位人员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黑人社【2020】3号)相关制度管理,服从安排,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工作制度。

(三)岗位补贴

2025年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不低于黑龙江县级最低工资标准(1750元/月/人)含个人应缴纳的保险费用部分,并按规定缴纳五险。

未尽事宜由宾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孙志鸿      电话:0451-57918233

宾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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