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优秀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优师计划”师范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宣汉县招聘2025年国家“优师计划”(简称“国家优师”,下同)、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4年11月30日。
(二)地点:成都师范学院杏坛大道(温江校区)。
二、招聘岗位
设置国家优师就业岗位26个、部属公费师范生就业岗位2个(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25年毕业的国家优师、部属公费师范生。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本次招聘人选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30日8:30—9:30。
报名地点:成都师范学院杏坛大道(温江校区)。
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宣汉县招聘2025年国家优师、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
2.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3.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培养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5.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6.本人有效高中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未实际持有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考生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与报考职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随时终止其参加后续招聘环节资格。
(二)面试考核
1.面试时间: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规定参加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讲方式。重点考查应聘者的适岗能力、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备课时间15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三)签订协议
面试合格的人员,根据同一学科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学校,等额确定签约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四)报到
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在2025年7月31日前持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证件到宣汉县教育局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考察
1.体检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确定时间并共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
2.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等。对考察中发现有违纪违法等不适宜从事该职位工作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作要求
(一)此次招聘相关事宜均通过宣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uanhan.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本人,如因未及时查看网上信息而错过招聘各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此次招聘全程不予递补。
(二)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本公告由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汉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8-5233026;
宣汉县教育局:0818-5222427;
监督电话:宣汉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818-5217193。
附件:1.宣汉县招聘2025年国家优师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表.xlsx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