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公益性岗位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宣恩县高罗镇人民政府因工作需要,拟向高罗镇户籍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1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根据报名情况,择优聘用,并进行录用公示。
二、招聘计划及职数
计划招聘服务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部分村环境卫生及公厕保洁等15名。
三、报名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二)具有高罗户籍(或者高罗户籍人员的配偶);
(三)认定为湖北省就业困难人员的公民;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未解除劳动关系的;
5.在公益性岗位服务期满3年以上的,本镇、村部门已聘用人员不得报考。

四、有关待遇和管理办法
工资待遇不低于社会最低工资标准;所有人员由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单位负担部分,个人部分自行缴纳;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明确岗位职责。
五、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
2025年6月23日(8:30-12:00,14:30-17:30)。
(二)报名地点、联系方式
高罗镇人民政府党建办靳从昕处(17607113144)
(三)报名资料
参加招聘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各一份(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同时携带近期2寸免冠彩色登记照2张。
(四)资格审核
由招聘单位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择优录用。
(五)录用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宣恩县新闻网进行3个工作日公示。
高罗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