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关于公开招募2名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翠屏区招募2名就业见习人员,对象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未就业青年(16-24岁)。报名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至7月4日,需提交相关材料。

为扎实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0〕610号)和《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宾市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宜人社发〔2020〕16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结合工作需要,宜宾市翠屏区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公开招募2名就业见习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名额:见习人员2名。

二、招募对象: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或16至24周岁的未就业青年,在微信“e就业”进行失业登记并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电子证》;报名时没购买社保。

自愿从事就业见习岗位的报名人员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无违纪违法;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见习期限:3-12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四、招募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5年6月20日-2025年7月4日,收满为止(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二)报名地点及途径:采取网络报名的见习人员,直接发送扫描件到邮箱:406030687@qq.com。

现场报名的见习人员请于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直接到宜宾市翠屏区政务中心(翠屏区东山路25号)1号楼10楼08室提交资料。联系电话:0831-2205908(若需致电,请一定只在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三)报名所需材料:

1.《宜宾市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宜宾市翠屏区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关于公开招募2名就业见习人员公告附件2)电子档、签字盖手印扫描件各1份;

2.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3.学士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有可提供);

4.《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各2份,或《就业创业电子证》一份;

5.同底1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2张、电子照片1张;

6.个人简历电子版及纸质件一份。

(四)报名方式:本次招募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不收任何费用。本次招募就业见习人员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沟通交流、逻辑思维、应变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五)公示、体检:面试结果在宜宾市翠屏区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公示栏上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对无不良反映的拟招选见习人员,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自行体检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见习管理

(一)经面试合格,试用期五个工作日,期满由用人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并报送有关资料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备案。

(二)见习待遇:期间按每月2250元(不含餐补)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并按规定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见习期满12个月后,根据考核结果发放10000元以内的奖励性绩效奖,提前离职不予发放。

六、权利义务

见习人员在见习期内应遵守见习协议、单位规章制度和保密制度,服从单位统一管理。见习期内的见习人员可提前申请解除见习协议。宜宾市翠屏区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将加强对就业见习人员的管理,妥善处理见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随意解除见习协议,维护就业见习人员合法权益。

七、本公告由宜宾市翠屏区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1.宜宾市翠屏区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2025年吸纳就业见习人员岗位表

2.宜宾市翠屏区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关于公开招募2名就业见习人员公告附件:宜宾市翠屏区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2025年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doc

宜宾市翠屏区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

2025年6月20日

宜宾市翠屏区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2025年下半年吸纳就业见习人员岗位表

序号

岗位

见习期限

拟接收见习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主要内容

见习待遇

1

股室工作人员

12个月

1

本科及以上

不限

熟悉PPT和展板制作优先录用,听从股长的统筹安排,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250元/月;工作满一年,据表现10000元以内的奖励性绩效奖。

2

股室工作人员

12个月

1

本科及以上

不限

合计

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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