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拟采用劳务派遣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爱岗敬业、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任职资格、获奖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岗位名称 |
人数 |
岗位职责 |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
其他资格条件 (职称、年龄、工作经历等要求) |
招聘范围 |
工作部门 |
工作地点 |
行政秘书 |
1 |
1.根据学院发展要求,负责处理办公室的日常行政工作;草拟学院行政工作规章制度等文稿; 2.具体承担学院与相关行政业务部门(办公室、人事处、计财处等)的工作对接及外来单位的来访等; 3.承担文秘和会务工作,做好会议记录;档案的收集管理,根据院领导的指示,安排学院重要活动; 4.协助做好二级管理的各项工作,例如考核、财务管理、框架协议等; 6.完成学院及上级部门交待的其他任务。 |
公共管理、工商管理; 本科及以上学历。 |
符合下列条件: 1.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 2.具有高校相关工作经历三年以上; 3.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4.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综合文字能力和数字化应用能力。 |
宁波大市 |
阳明人文学院 |
杭州湾校区 |
三、聘用方式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学校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方式采取劳务派遣方式,聘用人员与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视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
四、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11日。
报名办法:请应聘人员于2025年1月11日前将应聘所需材料扫描件发送E-mail至njyrsc@126.com,邮件主题标明“姓名+应聘岗位”。应聘所需提交材料为:简历、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已取得学历学位)、相关荣誉证书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五、考试办法
1、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择优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报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
2、考试。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待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安排入职体检和背景调查,体检或背景调查不合格不予录用。
六、联系方式
人事处咨询电话:0574-82371619,联系人:段老师。
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