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区锦屏街道面向就业困难人员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奉化区锦屏街道招聘5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环境管理4名,人力资源1名),面向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详见公告),薪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缴纳社保。申请时间:2024年9月25日至30日,请向所在社区提交申请表(附件2)。 具体岗位信息见附件1。

奉化区锦屏街道面向就业困难人员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甬人社发〔2024〕14号)等文件精神,奉化区锦屏街道决定面向就业困难人员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信息

奉化区锦屏街道基层公共环境与设施管理服务类岗位4名、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类岗位1名,具体信息详见奉化区锦屏街道面向就业困难人员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经认定的锦屏街道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即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处于无业状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登记失业人员:①男性50周岁以上(含)、女性40周岁以上(含)且连续登记失业半年以上(含)人员;②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③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人员;④连续领取失业保险金1年以上且仍处于失业中人员;⑤残疾人。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手续按《宁波市贯彻落实稳就业政策实施办法》(甬人社发(2023)22号)文件执行。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服从用人单位管理。

三、薪资待遇

不低于我区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四、招聘程序

1.确定人选。有意向的就业困难人员于2024年9月25日-9月30日期间,向所在社区(村)提出上岗申请,并填写《奉化区公益性岗位上岗申请表》(附件2)。由锦屏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初审、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

2.招用公示。拟招用名单在其居住地进行公示,内容包含姓名、户籍所在地、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签订合同。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与招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五、其他说明

1.公益性岗位不得安置在其他单位或团体组织担任(含挂名)法人、负责人、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理事或其他高管等职务的人员。

2.本公告未尽事宜根据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奉化区锦屏街道面向就业困难人员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计划表

附件2:奉化区公益性岗位上岗申请表

附件1:奉化区锦屏街道面向就业困难人员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计划表.xlsx

奉化区锦屏街道面向就业困难人员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附件2:奉化区公益性岗位上岗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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