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我校2025年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市教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津教委规范〔2017〕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学校简介
天津市幼儿师范学校成立于1951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全国最早建立的幼儿师范学校,是天津市教委直属全日制学校。学校一直以“矢志从教、为人师表”为校训,秉持“严谨、勤奋、求实、开拓、创新”的育人目标,坚持“传统不丢、奋斗不止、创新不断”的发展理念,为国家培养出大批学前教育及相关专业的优秀人才,在国内学前教育领域享有较高声誉。学校拥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美术教育、幼儿保育4个专业;音乐、舞蹈、美术、书法、多媒体技术等专业教室15个;学前教育、幼儿卫生保健、蒙台梭利和福伦贝尔、奥尔夫音乐教育、幼儿自然科学等专业实训室10个;在全市71所幼儿园、学前教育机构建设有实习实践基地。
二、招聘原则
我校2025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
我校2025年拟招聘音乐教师1名(限钢琴专业)。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天津市幼儿师范学校第二批2025年硕士学位教师公开招聘计划》(附件1)。
四、招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执行。(详见《天津市幼儿师范学校2025年第二批硕士学位教师公开招聘计划》),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和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可视为符合专业条件;其中以第二学历或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具有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学位证书;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7.应聘者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2月9日及以后出生)。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定向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委培单位允许自主择业的定向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除外;
7.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公开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我校2025年第二批硕士学位教师招聘公告于2025年1月24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s://jy.tj.gov.cn/)、天津市幼儿师范学校官网(https://tjnspe.tj.edu.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咨询时间为1月24日至2月7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缴费及准考证下载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进行。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9日9:00至2月15日17:00
2.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2月9日9:00至2月16日17:00
3.笔试缴费时间:2025年2月9日9:00至2月17日17:00
4.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网上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系统确认并缴费,最终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在天津市幼儿师范学校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s://tjnspe.tj.edu.cn/)发布。
5. 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之比低于1:3时,则相应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6.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于2025年2月27日9:00至2月28日9:00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25年3月1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参加考试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取消考试资格。
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学科教学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综合能力。试卷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60%, 综合知识占40%)。合格线为60分,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成绩拟发布时间:2025年3月2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https://www.tjtalents.com.cn/)网站
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学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面试人数超出1:5比例的,则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5的,按照实际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在天津市幼儿师范学校官网公开招聘专栏(https://tjnspe.tj.edu.cn/)公布。若出现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学校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为2025年4月3日上午9:00至11:00,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需持规定材料到天津市幼儿师范学校参加资格复审。所持规定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以及面试时间在天津市幼儿师范学校官网公开招聘专栏(https://tjnspe.tj.edu.cn/)发布。
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集体户口须提交户口本的户主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
3.本科及以上阶段已取得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在读证明(加盖公章且包括:就读学校、所学专业、在读学历的入学和毕业时间或预计毕业时间等);
4.本科及以上阶段成绩单(加盖公章);
5.2025年9月1日前提供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6.个人简历及个人简历中提到的其他证书。
(五)面试
1.地点:天津市幼儿师范学校(南开区双峰道38号)
2.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我校进行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取消考试资格。
教师岗位面试分两部分进行:一是模拟授课,考生根据我校提供的授课内容进行现场讲授,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实际教育教学能力;二是答辩,考生现场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考官根据回答问题的情况给出分数,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照模拟授课与答辩两部分成绩6:4的比例合成面试成绩。面试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计算总成绩,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总分计分: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5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面试成绩与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若面试成绩相同,以面试主考官成绩高者排前。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幼儿师范学校官网公开招聘专栏(https://tjnspe.tj.edu.cn/)公布。
(六)体检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须按照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体检不合格、复检仍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学校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背景审查,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等进行审查;二是工作考察,由学校用人部门对其进行师德师风和工作能力考察。考察环节同步审查应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存在相关情形的,按照考察不合格处理。同时,学校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等要求,在考察环节对应聘人员进行准入查询,查询结果为不通过的,按照考察不合格处理。
考察期满,由用人部门出具考察鉴定,考察鉴定不合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参加考察或办理手续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学校将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s://jy.tj.gov.cn/)、天津市幼儿师范学校官网(https://tjnspe.tj.edu.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学校将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审核备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3〕57号)规定办理备案、聘用等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拟聘人员须按学校规定时间2025年9月1日前完成报到入职手续。对于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报到者,学校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学校将依据应聘者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一)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二)我校2025年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制止下列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学校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违反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注: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本校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调整通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s://jy.tj.gov.cn/)、天津市幼儿师范学校官网公开招聘专栏(https://tjnspe.tj.edu.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7414351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2746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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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天津市幼儿师范学校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