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城乡综合执法管理局公开招聘协管员公告

大新县公开招聘9名城乡综合执法辅助管理协管员,职位涵盖县城区中队和堪圩乡中队,需夜间执法,年龄18-35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报名时间2025年3月19日至31日,现场报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市管理队伍建设,夯实城乡综合治理基础,提升城乡管理服务水平,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城乡综合执法辅助管理岗位协管员(以下简称协管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岗位职责

(一)招聘岗位

1.县城区中队:一线辅助管理岗位协管员7名,需要夜间执法。

2.堪圩乡中队:一线辅助管理岗位协管员2名,工作区域在堪圩乡辖区。

(二)岗位职责

1.配合城乡综合执法人员从事宣传教育、日常巡查、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等执法辅助事务;

2.从事城乡综合管理内勤管理辅助事务;

3.完成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招聘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可报名:

1.年龄18-35周岁(以公告发布之日开始起算年龄起止日期)。要求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

2.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役军人、乡镇中队辅助执法人员可放宽至高中及同等学历。

3.具有较好的文字表达和语言沟通能力,熟练操作计算机和办公软件。

4.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奉献精神,工作责任心强,肯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具有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符合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退役军人、有C1以上驾驶证者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因严重违反纪律或者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良行为,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从事城市管理执法辅助事务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5年3月19日—2025年3月31日。

(二)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等有效证件及个人简历,以上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3.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以上报名所需材料,面试当天,提供原件给工作人员审核。

(三)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在报名时间的工作日内,带上所有报名材料到大新县城乡综合执法管理局二楼办公室报名(工作日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单位地址:大新县伦那路126号,联系电话:0771-3622626。

2.网上报名。将报名材料扫描并打包成文件夹(压缩包)发送至邮箱dxcg01@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姓名+联系方式。报名材料原件于面试当天提供给工作人员审核。

四、面试和体检

(一)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统一面试:面试工作由大新县城乡综合执法管理局组织实施,邀请大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加。面试主要测试专业知识掌握情况、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责任心、人际合作与协调、举止仪表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根据面试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政审

由招聘单位对体检通过人员进行档案审查。

六、聘用及待遇

(一)体检政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如试用期内表现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一年期满后,根据本人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不合格者,解除劳动用工关系。

(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现行在岗协管员工资标准发放。聘用人员出差、出勤补助标准与在职在编人员一致。

七、费用来源

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相关费用由县财政安排解决。

大新县城乡综合执法管理局公开招聘协管员公告附件:大新县城乡综合执法管理局协管员报名表

大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新县城乡综合执法管理局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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