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堡镇公开招录选拔村居务工作者的公告

堡镇公开招录村居务工作者,招录10余名,要求35周岁以下(或40周岁以下党员),大专及以上学历,上海市堡镇户籍或长期居住,热爱基层工作。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1日至10日,现场报名。

为进一步加强堡镇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储备农村优秀青年人才,经镇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选拔一批村居务工作者。

一、招录原则

公开报名,统一考核,公平竞争,择优录用。

二、招录人数、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录人数:10名左右。

(二)招录对象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邻里关系和睦,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能自觉遵守村规民约,无不良行为记录。

3.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能吃苦耐劳、甘于奉献,善于开展群众工作,能熟练操作电脑,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沟通应变能力和写作能力。

4.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具有堡镇户籍,或因婚嫁等原因长期居住在堡镇且具有上海市户口。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90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非全日制本科同时应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5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

7.鼓励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三支一扶”人员、高校毕业生、农业生产致富能手、企业生产岗位能手、退伍军人、外出回乡人员等青年人才报考。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3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者需携带相关报名材料至上海市崇明区堡镇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报名,联系电话:59427871。

3.报名提交材料:

(1)报名表及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一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关于堡镇公开招录选拔村居务工作者的公告

(3)具有本镇户籍的,携带户口簿;因婚嫁等原因长期居住在堡镇,需提供本人和配偶户口簿、结婚证。

(4)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4.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堡镇村居务工作者报名表》(下载中心下载)。报考人员对填报的个人信息进行承诺和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不全,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镇党群办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后方可参加笔试。

四、招录程序和方法

1.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能力,笔试成绩占总分的40%。

2.面试。主要测试逻辑思维和沟通协调能力,面试成绩占总分的60%。

3.组织考察。按一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并对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进行综合考察。

4.体检。在堡镇医院进行体检,确定身体是否健康,能胜任基层工作。

5.党委审定。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的综合情况,召开镇党委会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6.公示。对拟录用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7.录用。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村居务工作者,签订《堡镇村居务工作者聘用合同》,由镇党委统一安排工作。

五、管理和待遇

1.对录用的村居务工作者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逐年签订(设2个月试用期),年终考核合格及以上者可续聘一年。

2.聘用期间的工资,按本市在职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并按有关劳动法规缴纳社会保险。非农户口缴纳公积金。年底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奖。

六、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堡镇党群办负责解释。招录咨询电话:5942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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