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办事处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北安市和平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1名社区便民服务公益性岗位人员,招募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北安市城镇户籍未就业人员。报名时间为2月28日至招满为止,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及就业证复印件。薪资待遇按黑河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因工作需要,北安市和平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从事社区便民服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北安市城镇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已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未就业人员。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无违法犯罪记录、无毒史,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能招聘为工作人员等情形的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招录范围之内:有营业执照的;正在享受其他就业补贴政策的;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的;已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和平办事处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二、薪资待遇

报名人员一经录用,公益性岗位补贴按照黑河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按规定比例分别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承担。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月28日至招满为止。

2.报名提供资料:(1)户口本复印件2份;(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3)需要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2份

报名咨询电话:6421295

联系人:赵雪梅

北安市和平街道办事处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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